「妳胸部滿軟的」!軍人男後座2度猥褻…學生妹:他說買哀鳳給我

許姓職業軍人被控猥褻未成年少女;圖爲教召資料畫面,圖中人物新聞無關。(圖/軍聞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因想報考軍校結識了擔任招募員的許姓職業軍人;事後,她指控對方2度在車上強摸自己胸部下體及性侵。橋頭地院認爲小美的指控有瑕疵,因此判許男無罪。

小美指控,她2016年5月7日下課時,因男友無法接送,便撥打電話給許要求幫忙,但許在她朋友下車後,把開車到荒涼的產業路旁,下車走到後座摸她的胸部、下體;同月14日許男再次載她時,更是把她的衣物脫下,以陰莖磨蹭她的下體,最後射精在她的腿上。

「他說他會買平板手機IPHONE給我,叫我不要把這件事說出去」,小美說,許男事後還打電話給她說「其實妳胸部滿軟的」,她氣得直接掛斷電話並在事後提告。高雄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強制猥褻等罪起訴許。

▲小美指控許男2度在車上猥褻她,圖非當事人。(圖/示意圖/pakutaso、達志示意圖)

許男辯稱,他5月7日是要到小美的學校收取報考軍校的報名表,在對方的要求下才載她回家,在車上的按摩行爲也是對方要求的;同月14日則是小美再次要求載她回家,途中還送了吊飾對練,並在互相戴上項鍊時相擁、接吻。

橋頭地院認爲,小美對於許特意跑到後座的原因情節及互動都沒有加以敘述,甚至事後改稱遭到性侵,難以判斷許男是否有違反小美的意願,難以單方指控認定許有罪

法官表示,小美既然7日遭許猥褻,但14日仍主動要求對方接送;另外,兩人每天都有多通電話聯繫,甚至大多是由女方主動撥打,認爲應爲情侶關係,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情況下,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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