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600元人民幣假鈔到銀行兌換 他喊冤「空屋撿到」被判刑

張男辯稱不知兌換的人民幣僞鈔,南投地院將其判刑有期徒刑1年2個月。(圖/南投司法大廈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南投縣民張男子(43歲)前年11月底持6張100元人民幣鈔票,想要在臺灣銀行南投分行兌換臺幣,胡姓行員看了鈔票查覺有異,用驗鈔機檢驗,確認是僞鈔後報警,南投地院依僞造有價證券罪將張男判刑有期徒刑1年2個月。

▲張男辯稱不知道垃圾桶撿到的人民幣是僞鈔。(示意圖/非當事鈔票/記者白珈陽攝)

判決書指出,張男前年11月底,拿了6張面額100元人民幣鈔票(約臺幣2754元)到臺灣銀行南投分行兌換,胡姓行員當下目視鈔票就發現鈔票不對勁,使用驗鈔機之後確認是僞鈔,趕緊向警方通報,找藉口將張男留住現場,待警方到場後將其帶回。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時,張男向法官供稱,他是在臺中市空屋清理房間垃圾時,在房間內的垃圾桶撿到這幾張人民幣,因不知道是僞鈔,所以直接拿到銀行想要兌換成新臺幣使用。

法官審酌,張男雖自稱不知道撿到的6張面額100元的人民幣是僞鈔,但經到銀行兌換後留通到市面,將危害社會金融秩序交易安全,依法有據,因此將張男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