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25cm陽具木雕問女「有水某」 路人搶走丟河裡他怒告
▲陽具木雕被丟進溪裡,陳男憤而提告。(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記者遊琁如攝)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3年前到七堵友蚋山石公潭風景區遊玩時,拿出精刻的陽具木雕把玩,還向一旁的女性遊客說「有長?有水沒?」路過的李男認爲有礙觀瞻,將木雕搶下丟進溪中,事後遭陳男提告、求償3萬元。但法院日前判決,李男只須賠500元。
判決書指出,60歲陳姓男子104年7月到石公潭風景區遊玩,拿出剛雕刻好的一根25公分長、直徑3公分的陽具外型木雕,對着一旁的遊客搖晃揮動,並以臺語說,「有長?有水某?」剛採完竹筍下山的李男見狀,認爲此舉有礙觀瞻,且有騷擾女遊客之嫌,上前阻止。
李男表示,原本善意規勸,但對方不聽,還拿出銼刀打磨木雕,他認爲陳男精神狀況不太穩定,因此假裝要欣賞木雕,讓陳男卸下防備後搶走木雕、丟進溪中,陳男沿着溪水尋找未果,氣得找李男理論,並控告毀損、傷害等罪嫌。
法院審理時,陳男主張,該木雕陽具是用上等材料黃梔木,「可作藥,紋路細、質感美、有特色」、「藝術是模仿大自然,融合自己之風格,融入感情創造之物品獨一無二」,要求3萬元的木雕賠償,還有醫藥費和精神賠償,總計66萬元。
但法官認爲,陳男無法拿出陽具木雕的照片證明精美程度,且也不是知名藝術家,因此不採信他的報價,日前判李男拘役10天、賠償500元的黃梔木市價,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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