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檔臉書兜售保育類天堂鳥標本 4萬元成交...警扮買家逮人

▲郭姓母女檔去年11月間在臉書網路社團欲販售保育類天堂鳥標本,員警佯裝買家逮人。(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郭姓女子去年11月間透過臉書社團欲販售保育類天堂鳥標本,被保七總隊員警於網路巡邏時發現,雙方透過臉書Messenger私訊,郭女與員警同意以4萬元達成交易,相約在桃園區某處交付標本,郭女準備面交時,員警當場表明警察身分,當場查獲天堂鳥標本等證物;桃園地檢署復訊時,郭姓女子與同案母親吳姓女子坦承犯行,檢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未經許可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30歲的郭姓女子與64歲的母親吳姓婦人,明知天堂鳥系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現爲農業部)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之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保法規定,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郭、吳2人基於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標本之犯意,由郭女於臉書社團「各類標本買賣、交流平臺」社羣刊登天堂鳥類標本照片詢價,爲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警員於網路巡查時發現。

員警喬裝買家透過臉書Messenger私訊郭女,雙方談妥後,遂與警員達成以新臺幣4萬元達成交易,並相約於去年11月14日中午在桃園市桃園區郭女住處附近交付標本,郭女當天依約欲面交時,員警當場出示警察身分當場查獲,並扣得天堂鳥類標本等證物,案經保七總隊向桃園地檢署移送偵辦。

桃檢覆訊時,被告郭女、吳女坦承犯行,保七總隊並提供查扣之天堂鳥標本證物與私訊郭女對話紀錄截圖佐證,足認郭女與吳女犯行明確,檢方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未經許可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嫌將2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