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4天跟拍裙底 警活逮法官助理 檢方諭令6萬元交保

北院黃姓法助(紅圈者)連續4日跟隨女書記官(前方女子)並偷拍裙底風光,員警(黑衣服)緊跟在後發現黃男不法行徑,立即將人逮捕。(民衆提供/李文正臺北傳真)

(05:00更新6萬元交保)已婚的臺北地院黃姓法官助理,疑似愛慕同法院的女書記官,竟連續4日專程到捷運小南門站等候再尾隨上班,黃女6日被友人告知有跟蹤狼並報案,警方9日上午埋伏在電扶梯旁,見黃以手機拍攝裙底風光,立即上前盤查,並在手機發現其他被害人,以妨害秘密罪送辦,6萬交保。黃女氣得直說,一定要讓他受到法律制裁。檢察官經視訊遠距偵訊後,9日晚間依妨害秘密罪嫌諭令6萬元交保。

35歲黃男是北院刑庭法官助理,被捕後稱,雖不認識黃女,但在法院看過黃女穿著書記官法袍,知道是北院員工,他就在上班前,提前到小南門站2號出口等候,見黃女步出票口,跟着上電扶梯走到北院。

黃女稱,隨行的友人曾告訴她,後方有不明男子,從捷運站尾隨她到法院,她擔心男子心懷不軌,6日向警方求助。捷警獲報後,連續調閱同時段監視器,發現自3日開始連續4天,男子都在票口外等候,待黃女8點40分到50分間步出捷運站,他就一直跟蹤。

警方調查,男子並未搭捷運,卻固定時間出現在票口,連續1周,懷疑他別有所圖,但無法查知動機,遂指派員警連續幾天埋伏觀察。

昨上午8時許黃男趁黃女上電扶梯,又緊跟在後方,便衣員警站在後一格扶梯,緊盯黃將手機放低,由下往上拍攝書記官的裙底風光,一到空曠通道,多名員警攔下黃,他手機還呈錄影模式,並有相關犯罪影像。

黃坦承拍攝,稱臨時起意,不過警方從手機內影片,發現疑不只1名被害人,現正擴大偵辦中。

書記官昨說,她當下氣得質問「爲什麼要拍我?」,黃沒有迴應,只向警察解釋不小心按到錄影,他來捷運站是要送小孩上學。

北院則表示,政風室向黃女瞭解案發經過,由於有監視器畫面等證據,12日將召開考績會,就黃的不當行爲審議懲處,如認定已不適任,將依法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