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槍擊案扯出大哥吳明達買兇殺人 北檢起訴5人

萬華槍擊案扯出大哥吳明達買兇殺人 北檢起訴5人(中時資料庫)

臺北地檢署

萬華芳明館旗下某家開發公司,今年4月遭人持衝鋒槍掃射,警方調查發現,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疑因千萬債務糾紛,與青山宮主委黃清源發生嫌隙,吳涉嫌以500萬代價買兇,透過司機劉偉元找來槍手張脩名狙擊黃男,詎料張男把錢花光,向黃男爆料「吳叫我來殺你」,臺北地檢署今依預備殺人罪起訴吳明達、劉偉元、劉志偉表兄弟與桃園正義會角頭梁建偉、槍手張脩名5人,另有林姓、強姓、王姓被告3人不起訴。

警方調查,4月27日凌晨3時許,北市萬華區1家開發公司鐵門遭人狂轟7槍,事後槍手帶着槍枝到大同分局投案,警方懷疑另有隱情,後續追查幕後主使者,6月15日陸續逮捕吳明達等人。檢方訊後,諭知吳以100萬元交保,聲押劉偉元、劉志偉與梁建偉3人。

警方懷疑,吳明達與新北市李姓建商有筆千萬元債務,李男認爲吳男債務未清償,透過黃清源出面處理,但雙方協商破局,吳男不滿黃男介入,疑找人槍擊李男住處恐嚇。

警方懷疑,吳明達透過司機劉偉元找人槍擊黃清源,劉偉元透過表弟劉志偉找桃園正義會角頭梁建偉,由梁建偉找到毒品人口的張男,告知槍殺黃代價是500萬,張今年2月收下100萬元前金及槍彈,其餘400萬等任務完成再支付。但因張男先把錢花光,劉志偉要張男交還100萬跟槍彈,結果張將吳教唆買兇殺人一事告知黃。

據瞭解,吳明達偵訊時否認涉案,強調自己這幾年都在做公益,根本不認識這些人,外傳他與建商有千萬債務,也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