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劉駿耀告作家張大春 張大春:浪費司法資源
名嘴劉駿耀告知名作家張大春誹謗案,臺北地院5日首開程序準備庭,張大春在庭上否認自己在臉書上所寫的言語有任何侮辱犯意,庭訊結束後他受訪則表示,這種案子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浪費時間。
▲名嘴劉駿耀告知名作家張大春誹謗案,北院今首開庭,張大春出庭後說,這種案子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浪費時間。(圖/記者孫曜樟攝)
全案緣起於103年4月間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爲反核而絕食,5月間名嘴劉駿耀便在自己「非耀不可」的節目中,以較戲謔的語詞評論林義雄的絕食行動,此舉引起同電臺主持人也是知名作家張大春的不滿,憤而在自己臉書上PO文批劉「有這麼下流的節目主持人,我踏馬的真覺得可恥!」、「下流胚」、「腦子裡裝屎」等言語。劉駿耀乃具狀提告,檢方經偵查後,認定張大春涉及加重誹謗罪。在今年2月間對張大提起公訴
臺北地方法院今日首度召開程序準備庭,張大春由2名律師陪同出庭,張否認檢方犯罪指控,律師李念祖則以張的言論「腦子裡裝屎」一詞爲例,指柯文哲市長、法官錢建榮都曾公開對外使用,顯然在今天社會觀念裡,並不構成公然侮辱,且告訴人(劉駿耀)也在臉書上以相同言語回敬,那不就是說自己也是公然侮辱。
庭訊結束後,張大春受訪表示,現在社會告妨害名譽的案子呈等比級數增加,這些人背後都藏着一些原因,有的是爲提高知名度、有的是虛張聲勢等不一而足,這種案子都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