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辣椒粉含致癌物仍轉賣其他人!新北衛生局重罰保欣200萬

「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的辣椒粉,被檢驗出致癌物質蘇丹色素三號,新北市衛生局重罰200萬元。(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自中國進口的辣椒粉,被檢驗出致癌物質蘇丹色素三號,新北地檢署1日指揮新北市刑大兵分三路搜索保欣公司等處,並聲請收押禁見負責人劉慶士裁準。新北市衛生局另針對保欣違規部分,重罰200萬元。

衛生局說,保欣公司明知該批辣椒粉不合格,卻未通知其他下游通路商辦理下架回收事宜,也未主動通報衛生單位,直到本次事件爆發,不但影響自身商譽,亦牽連其他品牌,明明可提早預防事件發生卻無視該警告,嚴重忽視身爲食品業者應盡責任。

衛生局說,針對保欣公司已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部分,新北市政府將依法重罰200萬元,呼籲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不得販售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之食品,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保障民衆食用衛生安全。

檢警調查,保欣違法自大陸輸入辣椒粉販售,下游業者向保欣採購後送檢驗,發現裡面含有具潛在致癌性或有害人體健康的蘇丹色素三號,即俗稱「蘇丹紅」,去年12月將此事告知保欣公司後退還採購辣椒粉。

未料保欣公司竟未將退回的辣椒粉銷燬,而是將該批辣椒粉另外賣給其他下游業者,後來被衛生單位查到辣椒粉含有致癌物質,往上溯源才發現保欣離譜行徑。

新北檢指揮新北市刑大搜證,1日兵分三路搜索保欣公司等處,查扣電腦、電磁紀錄等證物,並帶回劉姓負責人等5名主管與員工,復訊後認爲劉姓負責人涉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證據、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聲請收押禁見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