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審《核管法》放寬延役 綠備戰預料本會期三讀有難度

▲核三廠外觀。(圖/臺電提供)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日將排審由多名國名黨立委提案的《核管法》修正案。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批評,藍營想爲國內老舊核電廠延役,但法案版本干涉專業且昧於現實,拿核安當政治鬥爭工具。至於是否會在本會期三讀,立院人士則指難度較高。

核三廠1號機運轉執照7月27日屆期,後續將停機除役,2號機則是明年5月。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第16條,林宜瑾說明,若核電廠欲延役,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至15年,提出執照換照申請,然而,由於核一、核二、核三各機組均已超過換照申請期限,藍營若成功修法,可規避該審查規範。

分析國民黨的修法提案,林宜瑾分析共兩類,第一爲鑿開換髮執照申請期限的破口,要求主管機關不得因超過時限而拒絕換髮申請;翁曉玲的版本則自成一類,直接跳過換照申請,要求核電廠一直營運到安全出現問題爲止,並且不只要讓營運中核電廠延役,且還涉及核電「重啓」,欲使已經進入除役程序的核電廠再運轉。

日前經濟部長郭智輝對於《核管法》修法,稱經濟部是執行單位,「立院通過什麼,我們就執行什麼」。立院人士則指出,明日排審,本會期三讀感覺有困難,且作爲召委柯志恩應該不會想要背書。

對於藍委的提案,林宜瑾則批評,這是意圖以立法文字,凌駕施行了近20年,無論執政黨是藍是綠都遵循辦理,維護我國能源安全至今的專業審查機制。藍委們的作爲無非是在沒收主管機關權能,視經專業評估訂定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如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