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如何處理好地方政府發展和化債的關係?中央財辦迴應
財聯社12月16日電,中央財辦有關負責同志會後第一時間接受媒體採訪,深入解讀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迴應當前經濟熱點問題。
問:明年如何處理好地方政府發展和化債的關係?
答:合理舉借政府債務用於公共支出特別是資本性支出,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通行做法,有利於用好社會儲蓄、擴大國內需求、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促進經濟發展。目前,我國政府負債率在70%左右,在國際上總體屬於較低水平。我國政府債務以內債爲主,大部分形成了有效資產,還有很多其他資產和資源可以盤活,政府債務風險總體是可控的。
近年來,黨中央在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部署了採取了一系列有力舉措,特別是近期新出臺了較大規模的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有關政策,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正在得到有效緩解和管控。落實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要在發展中化債,在化債中發展,有效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一是明年實施更加積極有爲的宏觀政策,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將爲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創造有利的宏觀環境。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增加政府債券包括地方專項債規模,擴大投向領域和使用範圍,將有效拉動經濟增長,增加地方政府資金來源。實施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將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債務利率。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和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有利於降低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二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確要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建立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監管體系和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長效機制。這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統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財力,這將爲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提供製度性支撐。
三是實施一系列針對性化債舉措,降低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包括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置換工作,科學分類、精準置換,優化債務結構,降低利息負擔。同時,要加快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嚴格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爲,堅決遏制違規舉債衝動,決不能在化解存量債務風險的同時增加新的違規債務。
通過上述舉措,將使政府債務與經濟發展、政府財力逐步匹配,形成化債和發展的良性循環,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