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促成修法 警方認能有效遏止

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被喻爲「黃牛條款」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4條之1;條文生效施行後,想看明年3月日職讀賣巨人隊訪臺比賽的球迷,應該是一大福音。此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大巨蛋本月正式啓用,趁亞洲棒球錦標賽「攻蛋」朝聖蔚爲風潮,卻也燒出民衆對「黃牛猖獗」的一把火,終於讓教育部體育署修法,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被喻爲「黃牛條款」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4條之1;條文生效施行後,想看明年3月日職讀賣巨人隊訪臺比賽的球迷,應該是一大福音。

臺北大巨蛋11月中舉辦預備賽,免費的網路索票不僅「秒殺」,還被放上通路販售,黃牛猖獗可見一斑。接着亞錦賽開打,中華隊主場賽事從1萬3000席逐步增加到1萬7000、2萬2000席,內野全票也從預賽600元漲到決賽1000元,售票系統都在開賣1分鐘內售罄。

接着明年3月初巨人隊慶祝成軍90週年,以全一軍陣容來臺與中信兄弟、樂天桃猿打兩場交流賽,票價從800元到3380元,各2萬6000張門票也在本月12日開賣當天全部賣完。其中售票系統特地採取「等候區」設計,在開賣2小時就阻擋7000個機器人購票行爲。

修法施行後,機器人掃票行爲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還可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可說是「對症下藥」。邀請巨人軍來臺的主辦單位也表示,等大巨蛋所有安全相關法規都通過,加賣更多門票時,單純想買票看球的民衆應能「得償所望」。

日前因亞錦賽中韓大戰黃牛票案,準備對臺中地院裁定不罰提抗告的臺北市警方表示,修法增訂罰則後,未來將成爲警方執法的重要依據,新法罰得很重,以後抓運動賽事的黃牛,就不需再使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相關事證通報縣市體育局開罰,對黃牛必能造成打擊與嚇阻,將能有效遏止黃牛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