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人數優勢通過「賴神條款」 選正副議長採記名制

▲李全教。(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司法法制委員會28日聯席審查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儘管國民黨立委離席抗議,但民進黨仍靠着人數優勢通過「賴神條款」修正案,修正《地制法》第44與46條,將正議長選、罷免案的「無記名投票文字,改爲「記名投票」。

2014年臺南市議會議長選舉,因綠營內部分裂投票,導致對手陣營的李全教當選議長,後更牽扯出賄選風波。爲避免重蹈覆轍,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林俊憲等人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送交內政與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要求《地方制度法》內地方選舉「不記名」改爲「記名投票」。

但包括黃昭順陳超明等國民黨立委,在委員會的逐條討論中,不斷表達反對修法的意見。黃昭順稱,「記名制根本保障賄選」,讓買票的人更清楚的掌握選票;陳超明則認爲,誰都知道正副議長選舉都有地方縣市首長介入,問題在地方首長。兩人並斥有人數優勢的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鴨霸」、要民進黨別那麼鴨霸。

國民黨團甚至在黨團書記長德福帶領下,離席明志,但最後民進黨仍靠着人數優勢,通過「賴神條款」修正案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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