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嘉市議員林煒軒遇襲案 在押主嫌聲請具保停押遭駁回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與助理遭製造假車禍及噴辣椒水、毆傷案,今年7月29日嘉義地院審理後,依犯共同傷害罪判刑主使者郭三賢1年6月、共犯江姓男子5月、吳姓與楊姓男子各10月,可上訴。在押中主嫌郭三賢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今遭法院駁回,但解除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嘉義地院表示,涉嫌傷害嘉義市議員林煒軒被告郭三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經承辦法官訊問後,認爲被告郭三賢雖然坦承犯行,然犯罪動機始終不明,於審理中並未吐露,考量被告郭三賢等人於第一次傷害市議員林煒軒後,仍變本加厲,再次由另2名被告毆打市議員林煒軒,故於此大費周章、佈局多時,且在其犯罪動機未明,無從確認其犯罪動機已不存在之情形下,難認被告郭三賢反覆實施同一傷害犯行之可能性已然降低,而有預防犯罪的必要性。

被告郭三賢具保聲請停止羈押,屬無理由,應予駁回。且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應予延長羈押2月。另考量被告郭三賢在押,與外界已有相當程度的阻隔,與他人串證、滅證的可能性大幅降低,解除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右坐輪椅者)與李姓助理(左坐者)遭製造假車禍及噴辣椒水、毆傷案,與市議會同仁讉責暴力。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