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下修18歲成年 陸配子無辜遭殃「不得依親」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左)接獲林姓母子陳情。(周毓翔攝)
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今年正式上路,卻有人因此倒黴權益受損。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接獲林姓陸配陳情,她剛滿18歲的兒子取得專案居留後尚未期滿,父親卻過世,但在修法後他已經被視爲成年,取得臺灣身分證將相當困難。鄭正鈐認爲修法有疏漏,前內政部長徐國勇曾通融印尼三姐妹案,盼也能爲此解套。
林姓陸配與臺籍丈夫育有一子林男,今年剛滿18歲,林男原本2020年已取得專案居留,若沒意外,明年就能取得臺灣身分證,也就是20歲以前就能正式成爲臺灣人。
然而2021年5月他的父親肝癌離世,當時又是疫情最嚴峻,所以難以抵臺,去年1月他回來臺灣,停留時間超過183天,今年3月他希望申請延長,卻被移民署拒收件。因爲從今年開始,他就不再能依親,他已經算民法上的成年人了。
鄭正鈐表示,林姓母子準備的資料很充分,林男確實是「臺灣之子」,但因爲民法下修至18歲有些細節會有疏漏,纔會發生這樣的個案,除了希望相關法規更完善外,他也建議能給林男再延長居留一次,林男待滿法定天數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鄭正鈐指出,去年發生印尼三姐妹的父親因在臺涉案被撤銷永久居留證,導致三姐妹要限期離境,前內政部長徐國勇開會決議讓他們不用離境,既然有前例可循,希望內政部移民署也能網開一面,把真正的臺灣之子留下來,於情於理應該都說得過去。
林男表示,「我是我爸唯一兒子,我認同自己是臺灣人」,因此想要在這裡辦理戶籍,這裡人文環境相當不錯,這裡的人很熱情,樂於幫助別人也非常友好,只是他不理解這裡的法律,也沒其他親人可依賴,希望在這裡獲得幫助;在校成績還不錯的他,也希望報考臺灣的大學,第一志願是想上臺大醫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