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為產業發展 解套國保用地
苗栗縣大湖鄉薑麻園休閒農業區原來擬畫入國保1,縣府建議調整爲農3。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國土計劃法明年上路,苗栗縣政府前天將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送內政部國土署審議。縣府昨說明,苗栗縣草案是「因地制宜版」,爲因應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將竹南、後龍儲備開發用地,原本畫爲農一、農二及國保一的用地,建議調整爲「城鄉二之三」,調整面積約六二四公頃,以利產業發展。
國土計劃法二○一六年五月一日施行,將都市計劃區外的土地利用與管制,轉換爲國土計劃制度。苗栗縣國土計劃面積卅五萬多公頃,縣府歷經多次會議討論,前天提送第三階段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後續由內政部召開會議進行審議。
苗栗縣府指出,配合行政院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將竹南、後龍開發範圍內,原畫爲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類及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的用地,在縣府提送草案中,調整爲城鄉發展地區第二之三類,以利後續進行土地開發,以充足產業用地,帶動地方發展。
苗栗縣府也針對「金牌農村」大湖鄉薑麻園、卓蘭鎮壢西坪休閒農業區,以及南莊鄉南江休閒農業區,在縣府草案中,建議因地制宜從國保一調整爲農三解套,將報請中央覈定。
大湖鄉長黃惠琴說,薑麻園、壢西坪等休閒農業區設置多年,公家、民間已投入大量資源,但因爲兩地位於鯉魚潭水庫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而被畫入國保一,未來會限制開發及發展,縣府草案建議改爲農三,爲地方發展解套,盼中央支持。苗栗縣農民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縣議員楊恭林也支持縣府版本。
苗栗縣府說明,國土功能畫爲國保一或農三,在容許使用項目有很多差異,例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制儲銷設施、水產品制儲銷設施、畜牧事業設施、農業科技設施等,都不能在國保一使用;若畫設爲國保一,既有休閒農業設施雖然不受影響,但若新建其他相關農業設施會受限,衝擊休閒農業區發展。
苗栗縣草案並建議,通案性把農一、原住民地區農四,都調整爲農二;統計農一減少二二八一公頃,國保一減少一五八三公頃,國保二減少三四五公頃;全案提送後,需視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目前尚未定案。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