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渺渺》領輔導金以港片參展 判賠400萬
由柯佳嬿和張榕容主演的國片《渺渺》,曾在2005年拿到400萬元輔導金,但2009年卻以香港公司名義參加墨爾本影展,還因爲影展播放熱比婭的紀錄片,跟着中國政治考量,一起退出影展以示抗議,嚴重違反合約,鬧上了法院;對此,臺灣澤東公司表示,是報名影展時填錯資料,但法官認爲澤東違約,要討回400萬的輔導金。
兩個高中女生從手帕交漸漸發展成不能說的感情,由柯佳嬿和張容榕主演的電影《渺渺》,2005年由臺灣澤東電影公司向新聞局申請輔導金400萬元,沒想到現在卻得通通還回來。因爲2009年《渺渺》以香港公司名義參加墨爾本影展,沒想到因爲墨爾本影展播放新疆獨立份子熱比婭的紀錄片,引發中國不滿,以政治因素撤展,《渺渺》也跟着退出。
只是明明是拿臺灣的錢,怎麼會掛香港的名?還跟着響應大陸的抗議?早在2009年8月4日,新聞局電影事業處長陳志寬即指出,「如果你參加影展,要以我國『及』乙方名義參展。」對此,臺灣澤東公司解釋,是報名影展時海外公司填錯資料。但違約就是違約了,最高法院判臺灣澤東以及保證人張震必須歸還400萬輔導金,畢竟臺灣出錢,卻辜負了輔導金振興國片的意義,恐怕怎麼也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