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原鄉部落深夜槍聲一直響 原來是打獵...2人這原因被逮

▲新竹縣2名原住民覬覦苗栗南莊鄉豐富野生動物資源,長途跋涉打獵時,因槍聲大作被用路人報警查獲 。(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新竹縣2名泰雅族原住民覬覦苗栗縣南莊鄉野生動物資源豐富,10日深夜騎機車遠征到南莊打獵,持自制獵槍開槍時,槍聲大作驚動民衆報案,警方據報當場查獲許、江2男違規持有獵槍,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裁處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

頭份警分局今天表示,南莊分駐出所副所長邱宏仁、警員謝裕琮,10日22時20分執行巡邏勤務,據報南莊鄉苗21線12.5K處有人涉嫌非法打獵,警方趕抵時,查獲來自新竹縣五峰鄉的許男、(23歲)、江男(19歲)2人,查扣2把自制獵槍和近百發自制彈頭,但身邊並無獵物。

警方說,許、江都是新竹縣泰雅族原住民,查獲持有的自制獵槍均未依法申請執照,當場依法查扣。警方指出,可能因新竹縣野生動物資源漸少,而南莊鄉原住民以賽夏族爲主,賽夏族傳統上不喜歡打獵,讓許、江2人漏夜騎機車,長途跋涉1個多小時的車程到南莊。

不料,2人剛打獵沒有多久,因爲苗21線是通往南莊鄉知名景點神仙谷與向天湖,也是當地鹿山、鹿湖、鹿場3個原住民部落,進出往來的唯一路線,縱使深夜仍有民衆進出,因槍聲大作,嚇壞經過的用路人,擔心危及安危才報警。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原住民持有獵槍應依規定申請許可並注意用槍安全,經查2人持有長槍均爲自制,未向警察機關申請執照,全案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報請縣政府裁處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