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局 推交通罰單手機上網申訴
苗栗縣警局推民衆申訴交通違規罰單採手機上網。(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警局推民衆申訴交通違規罰單採手機上網。(苗栗縣警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疫情3級警戒,苗栗縣警局交通隊爲免民衆收到罰單後,有需要申訴時親自臨櫃,增加接觸染疫風險,特別推出手機線上申訴服務,讓民衆不用出門就可保障自己權益。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陳述意見方式有臨櫃、電腦網路、智慧型手機下載監理網APP等多種方式。
警方表示,民衆持用智慧型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點選「意見反映」->點選「交通違規申訴」->輸入「罰單號碼及車號」->填妥「基本資料」,完成5大步驟即可完成線上陳述交通違規,絕對保障違規人權益,而且不用到監理機關臨櫃申請,減少人與人接觸。
苗栗縣警局呼籲所有用路人,務必遵循交通法令,除了自身荷包不會失血外,還可保障生命安全;另仍持續要求同仁執勤時須落實防疫整備,應配戴相關防疫裝備(口罩、乳膠手套、護目鏡、防護衣等),維護全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