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違法露營場 限半年登記納管

苗栗發生非法露營場父子溺斃釣魚池事件,引發國人關注衆多非法露營場仍未申請合法化的亂象。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卓蘭鎮違法小森時光農場兼作露營場,日前發生父子游客溺斃農場釣魚池,縣長鍾東錦昨下通牒,要求縣內200家違法露營場業者,要在半年內申請登記,否則加強稽查,有營業就開罰。本報訪查也發現,目前各縣市的違法露營場,多數都未完成合法化程序。

小森時光農場未申請休閒農場及露營場合法立案,日前發生謝姓父子溺斃釣魚池案,檢方偵辦業者涉及過失致死罪嫌。鍾東錦昨在縣務會議中要求限期督促露營場申請登記。

鍾東錦表示,該農場公共意外險過期,處理溺斃事件不太容易,也會影響其他業者生意,打擊苗栗觀光,因此有必要研擬法規,限期要求露營場合法登記納管。

他說,露營場的垃圾怎麼丟?廢水怎麼排放?還有農地非農用、水土保持等問題,若超過期限還不申請登記,縣府就會加強稽查,尤其假日若發現有客人就開罰。

文觀局指出,全縣約300家露營場,還有約200家未申請合法登記。苗栗縣泰安鄉觀光休閒暨產業聯盟協會總幹事簡賢福認爲,各縣市已陸續覈准露營場合法化,合法登記非難事。

行政院2022年7月公告露營場納管法制化,由縣市受理申請及審查,但未限期完成。宜蘭縣的露營場142家,22家合法,5家位於環境敏感區,因難合法,已勒令歇業。新竹縣政府則透過露營協會提醒業者注意遊客安全,尚未申請合法化的業者應儘快接受輔導送件,並強調水池不能申請作爲露營設施。

竹縣府交旅處統計竹縣露營場343家,營業中276家,除合法12家外,其餘都待申請合法化,主要集中尖石、五峰等地,已有160家業者申請中。

南投縣列管露營場達400家,但因土地分區複雜,牽涉建管、消防等法規,合法的不到10家,縣府表示,已受理申請35案,6案駁回,已通過3案。縣府觀光處表示,去年起委外盤查縣內露營區,一併輔導合法化,預計今年要清查200家,並至少送件100家。

觀光處表示,露營場土地分區複雜,常跨單位審查,以日月潭爲例,常要請示經濟部水利署的意見,但法規也未具體規定,以致相關單位難回覆縣府。此外,內政部要求縣府自行認定露營區設施的合法性,但中央也沒有統一規範,各地認定標準不一,縣市政府、業者無所適從,只能被退件時再補正,來往間耗費時間及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