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女分局長吳梅花丟官 警界熱議是縣長劉政鴻塞車出氣
苗栗縣警局苗栗分局長吳梅花日前被調任警政署保一總隊秘書,有人爲她叫屈並質疑「政治介入」,還有警眷上網替她抱屈;縣長劉政鴻強調,吳梅花因春節期間交通疏導、羣衆事件處理等問題,相關業務無法配合首長,因此才建議中央撤換,「與政治完全無關!」吳梅花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說,她不太方便說明什麼,非常感謝外界的關心,過去她一直很努力,將來也會繼續努力。
曾身爲臺灣省各縣市第一位女性分局長的吳梅花,在14日前往保一總隊報到,人事命令約在一週前發佈,由於事出突然,警界不少人私下議論,《警光雜誌》網站的討論區也發言熱烈,認爲她因春節塞車等理由下臺,實在沒道理;還有人諷刺劉政鴻土皇帝,「劉政鴻苗栗之光耶!不可質疑苗栗鄉親,以後道路賭(堵)車,劉縣長開怪手把車剷掉,馬上就不會塞抱怨。」更有警察表示,「改天想要換分局長下臺,站交通崗看見那輛紅色豐田休旅車,就讓它塞在路上,看警政署有多少分局長可換。」
不過,也有人表示「下臺的真正原因,當局不要再騙人啦!」,其實跟交通沒有直接關係,「內行的」知道是跟大埔阿媽自殺後幾個老人家到縣府抗議,舉牌兩次被迫移送地檢偵辦不起訴,以及跟總統選舉集會申請太守法有關。而這樣的說法,有人表示很「吻合」,還明白的說,某候選人在100年9月23日苗栗縣玉清宮與12月29日文山聖帝廟舉辦兩場造勢,民衆那麼多,可是竟在室內演講,「吳分局長你也太大膽了,竟然敢不準(準)室外集會。」
也有人就制度面進行批判,認爲這起人事異動是「政治凌駕制度」,因爲「警察之所以能堅持行政中立就是因爲警政人事一條鞭,但冷眼旁觀所謂警政人事一條鞭,僅是警政署掌控全國警政人事的手段而已,碰到地方警政主官管與民代或行政首長有所誤解時,警政署仍選擇屈服政客犧牲所屬。」也有人贊同的說,「只要警察權沒回歸中央,警察就只有捱打的份,地方首長掌握給錢的權力,那位局長敢得罪,警察工作就是狹縫中求生存而已。」
劉政鴻日昨被媒體追問,他原先不願多談這件人事異動,只是強調全案警政署已經有處分,多談論只會傷害對方,但最後還是透露調職原因包括春節疏運期間,省道臺72線在客屬大橋到出磺坑路段嚴重塞車,卻看不到員警在場指揮,連帶影響大湖鄉五叉路口的交通疏導。此外,之前大埔案被告到縣府抗議,警方未掌握情資、「該舉牌卻不舉牌」,處理羣衆事件不當。
劉政鴻還指出,通霄鎮四莊媽迴鑾,有一萬多人蔘與「吃飯擔」,吳梅花時任通霄警分局長,沒派員警指揮交通,結果一團亂;由於苗栗縣要推動成爲觀光大縣,幾次活動卻大塞車,民衆罵翻天,所以這次異動完全與政治無關,單純是對方在分局長的業務上無法配合行政首長。警政署則表示,因苗栗縣警局考覈指吳梅花不適任分局長,警政署尊重縣警局建議而調整人事。
劉政鴻所指的舉牌事件,是苗栗縣99年6月發生竹南大埔怪手毀田事件,「大埔阿嬤」朱馮敏(大埔案自救會成員朱樹的妻子)後來喝除草劑自殺,引發媒體矚目,71歲的蔡榮治等4男2女在參加朱馮敏的公祭後,轉往劉政鴻宅前撒冥紙抗議,遭劉告公然侮辱;苗栗地檢署傳6位老人家,他們出庭前先到縣府拉布條,抗議劉政鴻控告他們;率員警到場維持秩序的吳梅花,只有舉牌兩次要求解散,劉政鴻不滿她未舉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