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坤輿業主申請鑑界 控自救會佔地

造橋鄉坤輿掩埋場業主25日上午申請地政機關鑑界,並隨即釘上界椿。(謝明俊攝)

苗栗縣造橋鄉坤輿掩埋場抗爭對峙局面懸宕未決,25日上午,坤輿公司申請地政機關鑑界,抗爭民衆也淨空在私人土地內搭建的帳篷及部分路障,坤輿公司人員還當場要求公路總局拆除違法佔用道路的路障,但被以主責單位是苗栗縣政府爲由拒絕。

公路總局官員回覆,反坤輿自救會人員所佔用道路,已屬抗爭使用,權責機關屬於苗栗縣政府。場方將另行具文向苗栗縣政府請求排除。

路障、神明桌堵門口

造橋坤輿掩埋場去年3月由苗栗縣政府撤銷營運許可,坤輿公司向環保署陳情獲得勝訴,去年12月28日恢復試營運,但仍遭到反坤輿自救會全力抗爭,並持續以路障阻斷大門口進出,雙方爆發多波衝突。

由於抗爭民衆佔據坤輿公司大門口,設置路障、帳篷及神明桌,坤輿公司因而向竹南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鑑界,針對場區大門部分地號816、815兩筆土地鑑界,主張反坤輿自救會強佔坤輿公司經理王亞綺私人土地,妨礙權利行使,釐清強佔範圍,並請竹南警分局協助清除強佔界內的自救會相關設備及路障,還地於民,坤輿公司並請來律師到場陪同鑑界。

釐清掩埋場使用面積

25日上午8點多,地政人員抵達現場,除了警方外,縣府環保局、工商發展處以及公路總局人員都到場會勘。經過地政人員完成鑑界,釘定界椿,坤輿公司僱用的施工隊先行搬移抗爭民衆堆置的改路牌等路障,反坤輿自救會成員見狀自行拆除帳篷,淨空佔用私人土地部分。

反坤輿自救會迴應,自救會1年多前就主張,請坤輿公司申請鑑界,屬於私人土地的部分,鄉親們無意使用,鑑界後,清楚坤輿公司的土地範圍與邊界,可避免發生爭議。而坤輿公司申請鑑界,足以證明周邊土地爲坤輿所有並使用,苗栗縣政府主管機關應該硬起來,要求坤輿公司所使用的土地面積,皆應納入興辦事業計劃與設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