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恢復「試運轉」自救會長宣告「不自殺聲明」抗爭

反坤輿自救會長27日下午發表不自殺聲明。(反坤輿自救會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反坤輿自救會27日舉行座談,針對掩埋場恢復試運轉提出抗議。(反坤輿自救會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24日依據環保署恢復坤輿廢棄物掩埋場試運轉計劃,引起反坤輿自救會不滿,自救會27日下午舉行座談會,陳清鑫更發出不自殺聲明宣告,捍衛他們的立場,不少環保團體也到場聲援。

陳清鑫說,自救會23日開記者會,卻有不認識的人要他小心一點,讓他徹夜難眠,也使得他聯想到多年前家人親友的種種意外,因此他今天慎重宣告不自殺聲明,絕不自殺、絕不發生意外。

陳清鑫表示,他肩負造橋鄉龍升村民所賦予使命,會持續帶領鄉親抗爭,直到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退場纔會卸下重任。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也提到,苗栗縣政府未遵照監察院調查報告,必須針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外道路、入口處地磅、水泥建物還有經營的必要設施等問題,函覆監察院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粘麗玉表示,苗栗縣政府急着核發給掩埋場試營運,加上掩埋場離龍升湖只有300公尺,其污水必會污染灌溉水,而且掩埋場底層防水布,已鋪設將近20年了恐怕已破損,污水可能滲漏造成水環境污染。

對此,苗栗縣府環保局迴應,連外道路既作爲供公衆通行用,坤輿公司自不得以大門、管制哨等方式干預他人之進出;水泥建物非屬坤輿公司所有,也不得作爲坤輿公司掩埋場營運用途使用。

針對恢復試運轉計劃部分,環保局指出,縣府今年3月依規定中止坤輿公司試運轉計劃,不過業者提出訴願,環保署審議後,今年9月做成原處分撤銷,並需要在2個月內適法處分,環保局是行政機關,得依法恢復試運轉計劃,沒有轉圜餘地,但會請坤輿公司多和居民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