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鮭魚吃到飽可改名 原民改羅馬拼音卻被拒!法官判決出爐

免費鮭魚吃到飽改名可以 原住民名字改羅馬拼音遭拒,法官改判准許(示意圖,達志影像)

原住民寶杜巴燕前年(2021年)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要求單獨使用羅馬拼音(原住民族語)文字登記身分證姓名遭拒後,提起行政訴訟,並舉例「免費鮭魚吃到飽改名就可以?!原住民單列族名卻是製造社會困擾?!」請求撤銷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應依其申請,作成准予姓名變更登記爲Bawtu Payen之行政處分。可上訴。

原住民寶杜巴燕在2021年4月16日提出申請書,向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申請單獨使用羅馬拼音(原住民族語)文字登記身分證姓名,但戶政事務所以以《姓名條例》規定戶籍登記應取用中文姓名。

戶政事務所主張,原住民之傳統名字登記形式爲,漢人姓名並列原住民傳統姓名羅馬拼音、原住民傳統姓名並列原住民傳統姓名羅馬拼音、單獨使用原住民傳統姓名,申請單獨使用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原住民族語)登記身分證姓名於法不符,處分否準所請。

寶杜巴燕提行政訴訟主張,原住民族名字是原住民身分認同權的重要內涵,使用祖先傳下來的名字,使名字有維繫羣體認同的功能,原處分禁止原告變更姓名登記爲Bawtu Payen,讓其被迫只能放棄使用傳統名字,或勉強使用毫無關聯且無法正確呈現傳統名字發音的中文,將剝奪其透過傳統名字尋求身分認同的重要權利。

換句話說,利用毫無關聯且無法正確呈現發音的中文「寶杜巴燕」來表彰其名字,並無助於促進其身分認同,甚至還要落入主流社會的諧音字文化中,選擇具有正面意義的中文(例如「寶」爲珍貴物品之意)來代表自己,卻與原本期許「像先人一樣踏實勤勞」的毫無關連。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姓名條例的「應取用中文姓名」文字,應依合憲性解釋原則,擴張解釋爲「應取用國語姓名」,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依法既爲原住民族文字,且該書寫系統選擇以羅馬拼音訂定,則請求單獨以羅馬拼音登記其傳統名字Bawtu Payen,即未違反姓名條例規定,並依同條例規定而爲有據,判決撤銷處分,准許其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