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客」出任務 7成店賣煙給高中生

▲苗政府衛生局派出身穿高中制服的「秘密客」,調查煙品有無販售給未成年的情形。(示意圖/翻拍自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苗縣政府衛生局指出,爲實地瞭解縣內煙品販售業者,是否拒售煙品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因此派遣「秘密客」穿上高中制服至店家買菸。結果顯示有高達7成的業者,會將煙賣給未滿18歲的「秘密客」。

此次共調查縣內126家煙品販售業者,包括五大超商、雜貨店賣場檳榔攤,其中高達7成的煙品販售業者,會賣煙給穿高中制服的調查人員,其中更有7成5的業者未作任何確認年齡動作即販售煙品,這些業者中不乏有市佔率極高的五大超商,結果令人瞠目結舌。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局長羅財樟表示,相較於成年人而言,年輕人吸食少量的煙品就會成癮,即使每週吸一、二支就可能出現成癮症狀發育中的腦部,對尼古丁相當敏感,菸草中的成分影響學習,並且吸菸將停止肺功能的發育時間速度變慢,肺容積減少,肺功能在20歲前就開始衰退,而且愈早吸菸成年後愈容易成爲重度吸菸者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2條明文規定,販賣煙品的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供應煙品給未滿18歲者;要是有煙品販賣場所違法賣煙給未成年青少年,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鍰。苗栗縣衛生局也呼籲,煙品販售業者與政府機關一起努力,拒絕販售煙品給未成年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