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神」政治一天未解 金管會就無法完善監督
▲永豐金董事長邱正雄上任只有14天,將於6月30日卸任。(圖/記者季相儒攝)
永豐金董事長邱正雄26日宣佈閃辭,任期才短短14天,創下金控負責人最短就任時間。最讓外界無法理解的,是金管會未對董事究責,甚至肯定「昔日長官」邱正雄,當退休官員轉任銀行董座,昔日長官、前輩成爲金控「門神」,身爲後輩的金管會官員,恐難加以監理制衡。
邱正雄曾任財政部長、行政院副院長,在財經界地位高,但他的上任會引起外界質疑,最主要就是金管會。邱正雄長久擔任董事,過去也擔任永豐銀董事長近8年,跟何壽川關係密切,永豐三寶超貸案發生時,邱正雄都作爲永豐的董事,雖然案件可能沒有上到董事會,但邱正雄也不能以「不知者無罪」來卸責。
而金管會在相關責任都還沒釐清之前,就放任邱正雄上任,甚至還發新聞稿表示「肯定」,這種被外界質疑在對老長官拍馬屁的行爲,是讓社會大衆最無法諒解的,也才導致總統蔡英文脫口說出金管會「角色認知混淆」,再因爲社會的批評聲浪,讓邱正雄短短14天就閃辭。
此外,不只邱正雄,前閣揆陳沖曾任永豐金董事長、永豐金獨董薛琦是前證交所董事長,還有永豐證董事長陳惟龍是金管會退休官員,都到永豐當「門神」,金管會當然不敢嚴加究責,這也顯示「旋轉門條款」的不周延。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的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的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這也讓許多財經官員卸任後,就直接到國營機構等3年,後再去民營機構,金管會作爲以前的屬下,監督過去的長官,又怎能發揮監督功能?
金管會應該藉這次機會,發動立委一起修正「旋轉門條款」的管制。且隨着邱正雄請辭,永豐弊案相關責任都還沒釐清,金管管會應該要趁此加緊究責,將所有董事都調查清楚。
至於新任董事長人選,邱正雄透露是「金融界受尊敬人士」且非董事會成員。雖然永豐雖非公股行庫,金管會對董事長人選無法多加干涉,但關鍵點還是金管會的核準。依照法規,金控負責人需在董事會選出10天內報金管會,而金管會除了依據金控法「金控負責人資格」審覈,還需要監督是否爲不涉入永豐金近年來諸多弊案或有關聯者,以符合社會大衆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