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低地力農地 只有適地適種

高雄市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理事長溫仲良認爲不存在低地力農地的問題,只有是否適地適種的問題,他說,只要農地能夠長出作物,或是能夠讓生物生存,就是可以被利用的土地。(林雅惠攝)

農委會盤點「低地力土地」,再提供中央籌設「綠能發展區」,但是高雄市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理事長溫仲良認爲,低地力農地並不存在,只要農地能夠長出作物,或讓生物生存,就是可被利用的土地,重點在於有無「適地適種」,農民的種植智慧會嘗試克服農地條件限制,找到適合作物。

溫仲良曾爲光電板入侵農地,發起抗議行動。溫仲良曾形容,農地種電的誘因就像「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了」,農地變更他用的壓力更大,對於產值較低的農業,務農環境變得更差,光電推升農地租金上漲,年輕務農者更難進場。

溫仲良表示,低地力農地乍聽是生產力低落的農地,但從農業生產角度來說,在食物鏈體系中「土地」都是可生產出食物,至於農作長得好或壞,是看有沒有適地適種,只要符合適地適種原則,沙漠或南北極也能種或養出食材,例如火龍果。如果說真的有不適合農業耕作的土地,指的應是受到工業污染、無法回覆的土地。

溫仲良表示,臺灣西南沿海是沖積扇的扇端土地,本來作物就很豐饒,近幾十年儘管因爲地層下陷導致的陸地鹽化問題,但農民能在鹽化土地進行淡海水養殖,或找到種植有利於鹽化土地的作物,如學甲、將軍、布袋、北門一帶的鹽化土地,落花生、地瓜、紅蔥頭跟特別適合鹽化沙地的蘆筍,以及屏東南州、林邊、佳冬的黑珍珠蓮霧,都屬於鹽化土地後才能種出特殊風味或口感的作物。

溫仲良說,還有另一個問題,並非土地生產力低落,而是農民無力再繼續耕作,這是屬於政策輔導的課題,這點可併入在農地光電政策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