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回飯店睡覺「遭罰1.3萬」房客傻眼:我調時差

男子晚上沒回飯店睡覺,竟然被罰1.3萬臺幣,引起討論。(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一位湯姓男子分享,他在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訂了2間房,但因爲調時差而去外面玩,整晚都沒回房間睡覺,被飯店工作人員懷疑他夜不歸宿是將房間轉讓給他人,進而要求他支付人民幣3000元(臺幣13337元)的罰款。

綜合陸媒報導,大陸一位湯姓男子表示,他入住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但因爲時差關係,晚上沒回飯店房間睡覺,而是在外面遊玩,直到早上纔回房休息,結果卻因此被酒店罰款人民幣3000元(臺幣13337元)。

湯男表示,入住酒店時,前臺人員告知「入住期間,若違規轉讓會員禮遇,將支付每晚人民幣500元(臺幣2222元)的差價!」並讓他簽了承諾書,而他在酒店訂了2間房間,都要住3個晚上,卻因徹夜未歸,每間房被加收人民幣1500元(臺幣6668元)的罰款,2間房共被收人民幣3000元(臺幣13337元)。

湯男指出,他被罰錢後,曾向工作人員解釋自己夜不歸宿的原因,但對方不理會,而後續罰款的帳單,上面也不是寫罰款,而是以「房費」的名義收取,讓他覺得很怪;同時他也質疑飯店是否「侵犯隱私」,怎能調閱監視器監控房客的動向。

酒店主管迴應說,顧客有籤承諾書,上面明確記載「如果違規轉讓會員禮遇,將會收取差價。」而湯男夜不歸宿,又訂了2間房,他們纔會懷疑可能是轉讓房間,要求補差價,因此扣款狀況屬實,但真實情況有點複雜,表示要了解完內部狀況,才能進一步說明;不過湯男被扣的錢,目前已經全數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