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長臂管轄有多長?海能達日罰100萬美元,被下全球禁售令

美國法院的手有多長多霸道?一紙禁令讓中國最大的對講機公司海能達在全球禁止銷售雙向無線電技術產品,並處以每日100萬美元的罰款,直到完全遵守禁訴令爲止。

在美國法院的威嚴下,海能達只得遵從,自覺下架了所有雙向無線電技術產品,消息一出,股價跌停,次日繼續跌停,在收盤前半小時跌停板被打開,這對海能達來說是一個生死劫,破產風險陡然上升。

1、被摩托羅拉告上法庭,美國法院判令7.6億美元罰款

事情還得從2017年說起,是年3月15日,摩托羅拉以及羅託羅拉馬來西亞子公司作爲原告將海能達以及海能達美國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專利、商業秘密及版權侵權,負責本案的是美國伊利洛伊州法院的北部聯邦地區法院。

3年後的2020年2月14日,陪審團做出裁決,認爲海能達及子公司侵犯摩托羅拉商業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6億美元,並處以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合計7.65億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約53.3億人民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支持陪審團的裁決。

如此龐大的賠償金額不是海能達能夠承受的,2019年海能達的營收雖然有78億元,但是淨利潤只有8000多萬,而史上利潤最多的一年也不到5億元,當時公司的淨資產只有61億元,貨幣資金爲12.6億,如果履行法院判決,海能達基本就走向破產了。

這是一份“破產式的判決”,海能達無論如何都是承受不起的,當然海能達還有自己的理由,認爲自己並未侵權,所以在判決當年的4月份向法院提出兩項動議,主要內容包括:

1、要求重新審理案件;

2、摩托羅拉並未證明所主張技術符合商業秘密要件,不應獲得損害賠償;摩托羅拉有關商業秘密索賠超過訴訟時效,不應得到支持;公司並未故意或惡意侵犯摩托羅拉商業秘密,不應被判懲罰性賠償;

3、不應具有域外效力,損害賠償計算應僅限於在美國市場產生的利潤;

4、摩托羅拉怠於行使權利導致損失擴大,要求公司承擔摩托羅拉全部損失極不公平,應減少判決金額;

5、有證據顯示摩托羅拉已經放棄其所稱“商業秘密”所享有的權利,不應因此 獲得過分賠償。

同一天,摩托羅拉也向法院提出兩項動議,主要內容包括:

1、要求增加截至2020年4月2日的賠償款利息1.457億美元,以及之後按照4.54萬美元/日的標準繼續支付賠償款利息;

2、2020年4月2日之後每銷售一臺涉訴產品賠償400美元;

3、申請法官頒發全球永久禁令,禁止海能達在全球範圍內銷售涉訴產品。

摩托羅拉這一系列的訴訟基本就是奔着將海能達搞破產去的,不僅是高額賠償,還下達了全球追殺(禁售)令,從海能達的動議來看,海能達的底氣並不足,追求的目的主要在於減少賠償金和懲罰金額。

2、海能達動議獲部分支持,賠償及懲罰金額從7.65億美元下調至5.43億美元

海能達提交兩項動議後,獲得了法院的部分支持,2021年1月下調了部分賠償金,具體爲,商業秘密部分賠償金調減0.736億美元,商業秘密賠償性賠償金調減1.472億美元,合計調減2.22億美元,總賠償金額從7.65億美元下調至5.43億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計算 ,大概是35.6億人民幣,佔到2020年末淨資產的58%左右,是公司貨幣資金的2.57倍,這依然是一個非常高昂的賠償金。

而摩托羅拉當時提交的兩項動議法院是如何看待的?並沒有支持增加賠償金的動議內容,但是支持了賠償利息的動議,並要求雙方向法院提交利息的具體計算方式,最終由法院裁決,這相當於是減了一部分由加了一部分,案件到這裡依然沒有結束。

2020年12月,美國法院駁回了摩托羅拉申請頒發全球禁令以禁止海能達在全球範圍內銷售涉訴產品的動議,但是同意適當合理的特許權使用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量 ,協商不成的,最終由法院根據雙方建議裁決,後面,雙方向法院提交了特許權使用費的計算方式的意見。

2021年8月,海能達發佈公告,法院否決了摩托羅拉的賠償利息計算方式建議,採用了海能達自己提供的計算建議,共計賠償利息5113萬美元。但是海能達不認同法院一審判決的金額,所以也不認同本次賠償利息金額的判決,僅僅是提供了利息的合理計算方式,而法官採納了。

2021年9月,海能達將一審結果和其他動議判決結果,向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案件又進入了上訴階段。

2021年10月,法院再判決海能達支付摩托羅拉律師費3424萬美元,換算成人民幣大約是2.3億元人民幣,難怪美國都喜歡打官司,律師確實賺錢,對財富充足的一方來說也是好事,可以利用漫長的法律程序不斷將時間拉長。從2017年初發起訴訟 ,到2021年底了,案子還沒有了解。

3、海能達逃不過長臂管轄?

美國是三權分立的結構,什麼事情都可以拿到法院去裁判一下,法律是摩托羅拉的武器,也同樣會成爲海能達反擊的利器,一方面進行上訴,同時也對美國的子公司或者孫公司進行了破產重整。

2020年5月,海能達在美國的三家子(孫)公司主動向當地破產法院申請破產重整,同時,通過業務和資產重組,以及新渠道的建設,保障了在美業務的正常開展。2022年1月,清算草案獲得所有債權人的表決通過。

2022年2月,美國司法部也下場了,指控海能達和前摩托羅拉員工合謀竊取技術,並對海能達提起刑事訴訟。若指控成立,將被處以最高三倍商業秘密價值的罰款。

2022年7月,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對一審判決後雙方提交的未決動議做出決定,駁回了摩托羅拉一審後提出的動議,包括駁回請求法院重新考慮頒發永久禁令的動議,駁回請求法院強制移交公司資金的動議。

2023年9月,海能達向法院共管賬戶支付了5600萬美元的許可費擔保,至此,一審結束 ,海能達進入上訴階段。海能達涉訴產品也基本停產,H系列產品正全面替代上一代產品,且不受訴訟影響。

事情到這裡,其實可以看出海能達的應對方法,在美國範圍內,司法層面是進行上訴;經營層面申請破產重整。在中國範圍內 ,傳統涉訴產品全面停產 ,以H系列產品全面代替老產品,以此來規避知識產權糾紛問題。

但是摩托羅拉會這麼容易讓海能達實現目的嗎?不會,所以又起訴海能達H系列產品侵權,2022年海能達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H系列產品不侵權摩托羅拉的商業秘密和版權。希望以中國的法律來對抗美國的法律。

在深圳法院這邊進入庭審環節後,摩托羅拉就坐不住了,向美國法院提交禁訴令動議,也就是不得以中國法律對抗美國法律。

2024年3月25日,美國法院批准了摩托羅拉的禁訴令動議。

海能達應該是不太認同這一禁訴令的,並未完全遵守,所以就有了最近的禁售令,以海能達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訴令爲由,臨時禁止海能達在全球範圍內銷售雙向無線電技術產品,並處以每天100萬美元的罰款,直到完全遵守禁訴令爲止。

這一下海能達是怕了,因爲按照2022年的數據,公司專業無線通信設備製造業收入佔營業 收入比重爲 83.31%,其中雙向無線電技術相關產品佔主要構成。這相當於將海能達大部分產品都禁止銷售了,如果不能早日撤銷禁售令,海能達將遭受巨大損失。

通過這個事情,我們可以看到美國法律的霸道以及手有多長,能夠隨便下令讓一箇中國公司全球禁售主要產品,注意,不僅僅是涉訴產品,而是所有產品,這就是長臂管轄,在耶倫訪華期間,如此決定,這是下馬威呢,海能達是中國最大的雙向無線電技術公司(對講機),被美國一紙文書就給禁售了。

美國的法律可以在萬里之外,隨便就讓中國的一家龍頭企業臣服,甚至可以決定其生死,如果按照美國法院一審的判決,海能達就是不死也得脫成皮,每年的淨利潤也就是幾個億,現在的懲罰金額和利息就有6億美元,佔到公司淨資產的三分之二,服從判決,基本也是半生不死,想以中國法律來抗衡,沒想到迎來更嚴厲的懲罰,立刻就服軟了。

海能達最後會怎麼樣?我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梳理雙方的訴訟來往後,我感覺摩托羅拉就是想要鉅額賠款,美國法院也支持,海能達很難通過其他方式規避如此鉅額的賠償,從禁訴令到禁售令,這是一條鞭子,將所有不聽話的他國企業都調教得服服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