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師酒駕撞死黃暐瀚母爆錯拿發票巧合 過失刑責差5倍
媒體人黃暐瀚母親5日凌晨3時多,在臺中市南區遭1名賓士車男駕駛撞擊身亡,事後黃暐瀚表示,母親節原定要回臺中陪媽媽吃飯,無奈如今天人永隔。(圖/張妍溱攝)
昨(5)日凌晨3時許,從事美髮業的肇事駕駛方男,在臺中市南區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路口處,酒駕賓士飆速撞死知名媒體人黃暐瀚母親後,疑因太緊張,想壓壓驚,先跑進超商買啤酒,據傳他一口氣買了4罐,但警方訪查後發現,方男只買1罐海尼根,未料店員錯將下一位消費者4罐啤酒發票提供警方,詭異時間點險誤導案情偵辦方向,昨日晚間警方遂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方男。
據悉,30歲方男酒駕黑色賓士車行經臺中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路口時,疑因車速過快,撞上過馬路的黃暐瀚老母,將其拖行超過50公尺,且頭部重創、身體多處骨折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方男肇事後並未立即報警,反而到附近超商買酒,理由是太過緊張,需喝酒壓壓驚,直到喝完酒才報警,疑觸犯逃避酒駕之刑責。警方到場,則依規定等15分鐘進行酒測,最終驗出酒精值0.4mg/L,消息一出,引發各界撻伐聲浪。
事發後還有一件事巧得離奇,由於現場一度傳出方男喝了4罐啤酒,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並向店員索討其購買發票後發現,方男其實只買1罐海尼根,購買時間爲3時28分,是13分鐘內,也就是3時41分,另一人也買了4罐麒麟霸啤酒及1元購物袋,兩人又都恰巧沒拿走發票,店員才一時疏忽,錯把4罐的發票提交警方,導致方男筆錄口供跟發票上數量有出入,離奇巧合差點讓警方誤以爲方男有同夥,誤導偵辦方向,因爲方男酒後駕車若罪證確鑿,警方將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刑度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若不是,則是過失致死罪嫌,刑期是2年以下,兩罪刑責整整差了5倍。
經檢方昨晚復訊,認爲方男涉嫌酒駕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天清晨准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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