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學招生考量種族案 意外凸顯「非裔大法官對立」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9日認定,學院和大學不應將種族列爲招生的考量因素之一。(美聯社)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傑克森去年成爲首位擔任此職的非裔女性,當時衆人期待她的自由派觀點在種族議題上有別於同爲非裔的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兩人今天言詞交鋒驗證了這點。
路透社報導,聯邦最高法院今天做出轟動社會的決定,實際上終結了「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政策,認定學院和大學不應將種族列爲招生的考量因素之一。許多學校數十年來都實施這類政策,以增加非裔和拉丁裔學生人數。
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與湯瑪斯(Clarence Thomas)的激辯,反映了美國社會深深的意見分歧,兩派陣營對於法律上應如何看待種族一事各有看法。
傑克森主張法律理應用來減少根深蒂固的不平等;湯瑪斯則堅決認爲美國憲法不能以膚色爲考量。
湯瑪斯在這次裁定附上的協同意見書中說,傑克森「充滿種族概念的世界觀,每一步都站不住腳」;他還提到,與其將人視爲他們經驗和挑戰的整體,傑克森目光短淺,只在乎「種族決定論」。
傑克森則反擊說,湯瑪斯「展現對種族意識的執念」;她在反對意見書中寫道:「我國從來不曾完全無視膚色。」另有2名自由派大法官也聯署這份意見書。
以保守派佔多數的最高法院做出裁定,認爲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和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的招生政策違反憲法第14修正案,即承諾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護。
美國自由派大法官傑克森。(資料照/路透社)
傑克森形容這是項「逃避現實」的裁定,無助於改善現況,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
傑克森寫道:「讓我們大家釐清這混亂處境的唯一方法是:勇敢正視種族不平等,然後按照證據和專家所言行事,以創造公平的環境,共同邁步向前,一起努力讓所有美國人實現真正的平等。」
她還說:「(最高法院)多數派今天做出的判定,有礙我國終結種族不平等的情況,導致多數派積極鼓吹的不看膚色的世界更難實現,這真是不小的諷刺。」
美國大法官湯瑪斯立場屬於保守派。(資料照/路透社)
75歲的湯瑪斯自1991年擔任大法官至今,他大力捍衛憲法禁止對種族有差別對待的概念,不論差別對待的意圖爲何。
湯瑪斯的意見書中,有許多針對傑克森的內容,他寫道:「照她的觀點,我們全都被無情地禁錮在種族歧視的社會裡,奴隸制度的原罪和過去要非裔美國人屈從的歷史仍決定着我們今天的生活。」
湯瑪斯還說:「她提出的妙計是對菁英專家的意見照單全收,必要時採用種族的手段來重新分配社會財富,以『創造公平環境』,這些全都以種族標準來評判。」
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法學教授索民(Ilya Somin)認爲,這次傑克森與湯瑪斯的交鋒「非常有意思」,「即使兩人都同意『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和奴役制度是有悖於建國理想的恐怖壓迫形式,他們仍從中獲得如此迥異的結論」。「吉姆克勞法」是指美國某些州過去針對非裔實施的種族隔離政策。
康乃爾法學院(Cornell Law School)教授多夫(Michael Dorf)說:「某種程度上,這場激辯重點在於:誰能在法庭上代表非裔族羣?湯瑪斯迴應大法官傑克森的一部分潛臺詞是:『她不代表所有非裔族羣,當然也不代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