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歧視亞裔 大法官不受理
輝達(Nvidia)22日創下超級股價,一躍而爲全美股市第三大企業,僅次微軟和蘋果。華爾街日報報導輝達股價創新高,重新刊出訪問黃仁勳內容「輝達與美國的最大優勢:移民驅動美國榮景」。報導說,輝達並非沒有對手,全球最大競爭者是「超微」(AMD),而執掌「超微」的蘇姿豐也自幼來自臺灣、與父母定居在紐約市皇后區,最後在MIT獲得電機博士學位的移民,黃仁勳與蘇姿豐正是移民讓美國繼續再偉大向上的驅動力量的領軍人物。
但與此同時,聯邦最高法院卻對維吉尼亞州的湯瑪斯傑佛遜科技公立高中(TJ)招生歧視亞裔學生一案,默認支持校方採取「種族平衡」(Racial Balancing)措施,招生繼續歧視亞裔學生。這兩件事,看似不同領域,卻有一個共通處:移民。
北維州的TJ高中是全國著名精英高中,畢業學生大都能被精英大學或藤校錄取,多年來全校依照一刀切的標準考試測驗成績爲主、不考慮族裔的招生方式,有70%以上是來自全郡的亞裔初中生。自從校園多元化之風吹到高中,2020年校方轉採「更全面招生方式」,包括全郡各初中前1.5%的畢業生接受申請入學,同時保留100名額給經濟困難家庭學生等,非裔(由1%增到6.7%)、西語裔(6.0%)與白人學生(19%)的比率提高,亞裔學生降到61.6%,仍佔新生一半以上。
亞裔家長聯盟提告,維州聯邦地區法官裁定TJ高中生新招生辦法,違反種族平等保護,裁定招生措施違憲。初審法官認定校方抗拒不了DEI(多元、平等、包容)政策的社會壓力,而犧牲亞裔學生的入學權利,來實現校園多元化的社會工程目標。
但二審的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官以二比一票,推翻一審法官裁定,表示家長聯盟缺乏足夠證據證明校方招生新法是出於種族動機,同時認定校方新招生辦法是符合增進多元化與包容性的「種族中立」(race-neutral policy)政策,況且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支持「種族中立」措施,並不違憲。巡迴上訴法官裁定認定,新招生辦法並沒有歧視亞裔學生。
亞裔家長不服,上訴聯邦最高法院,但九位大法官中,七位拒絕受理,從而默認同意下級的聯邦第四巡迴法院裁定,即認定TJ高中新的招生政策的「種族平衡」,並沒有違憲,但其他兩位保守立場鮮明一致的大法官艾裡託與湯瑪斯認爲應該聽審此案,艾裡託在異議意見書中強烈指出,上訴法官裁定非常危險,而且明顯錯誤違反憲法的平等保護條款,「站不住腳」,「迫切需要糾正」。
艾裡託在意見書裡明確指出:「亞裔學生,其中許多是移民或移民的子女,經常將進入TJ視爲實現美國夢的門票」,這「對那些渴望爲自己、家人和社會創造更美好未來的勤奮年輕人,造成嚴重不公正」。艾裡託大法官更擔心,(上訴法院的)這種裁決,如果不盡快阻擋消除,就會是很快「傳播的病毒」。
艾裡託「病毒說」有所本,因爲還有從馬里蘭州、紐約市到波士頓等多個地方,類似的歧視亞裔學生案件待審。從最近大法官容許西點軍校招生可以繼續採用「平權措施」的裁定,到這次默許TJ高中繼續採用歧視打壓亞裔學生招生政策的作法,可以看出雖經2023年6月最高法院裁定「平權措施」違憲後,多數大法官不打算再進一步引發爭議,採取睜隻眼、閉隻眼的態度。
TJ高中新採取的錄取各初中前1.5%優秀生招生辦法,始於小布希總統還擔任德州州長時德州公立大學錄取各高中「前10%」(Top 10%)畢業優秀生的作法,增加校園多元化,同時不明顯歧視成績優秀的特定族裔學生,德州大學招生沿用至今。
此一作法,就是如今共和黨內溫和派壓住右派所取得的平衡,因爲如果從嚴詮釋「平等保護」條款,就等於禁止各級校園內再推動「多元、平等、包容」(DEI)政策,這將引發政治地震。
我們擔心,這次大法官拒絕聽審TJ高中案,不是特例而是變相的承認「看似中立,實則歧視亞裔」的精英高中招生政策,這等於是提前箝縮亞裔發展成功的空間。「平權指施」並沒有真正被廢除,還繼續變相存在,歧視限制亞裔生,這樣變相歧視,對我們這代亞裔華裔移民與下代華裔子弟的未來福祉,將有莫大沖擊,美國夢能否按部就班實現,下一代還會不會出現黃仁勳與蘇姿豐,或將懸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