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最多1000元 高市府補助原住民孕產檢及就醫交通費

原住民孕婦可攜媽媽手冊,至衛生所申請原民就醫交通補助費。記者王勇超/翻攝

高市衛生局今年持續向衛生福利部爭取160萬元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除了補助原民孕婦產檢、生產的交通費,也可補助具高雄市原住民身分及居住在三原鄉的原住民就醫時的交通費,在地符合資格原民鄉親可多加運用。

衛生局說,112年度在原民就醫交通補助共服務1628人次,較111年度增加355人,其中孕產婦產檢及生產就醫交通補助192人次,佔總補助人次11.79%,較111年提高近2%的孕產婦補助人次,增加定時產檢的意願;高市原住民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醫院距離達5至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新臺幣200元至1000元。

除了孕產婦產檢生產外,補助對象爲具高雄市原住民身分及居住在高雄市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具原民身分者;補助項目包括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等項目之交通費,補助條件需要符合住家離就診醫院或是入住長照機構的路程單程達20公里以上,補助金額以距離醫院公里數區分,每次補助新臺幣爲600元至1000元,申請次數每人每年最多10次爲限、每季則不超過3次爲限。

衛生局表示,今年的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申請期間爲即日起至經費使用完畢爲止,請符合資格就醫當事人或家屬,持戶籍謄本及就醫繳費收據、轉診單、入住長照機構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等相關文件,於「就診日」3個月內至當地衛生所辦理,補助條件及各項相關申請資訊可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查詢( https://gov.tw/jWh ),或洽詢當地衛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