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比小孩多 法規卻太落伍
臺灣現今養寵物比養小孩還多,有意從事寵物保母的陳思璇發現社會趨勢已改變,但法規卻沒有跟上潮流。(民衆陳思璇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曾經在美國擔任寵物保母的陳思璇,返臺後想在臺灣發展寵物保母事業,卻發現法令竟不允許,她指出,在寵物比小孩的數量還多的情況下,社會趨勢已經改變,但臺灣法規卻落後沒有跟上潮流,希望中央可先在臺北市試辦,修法後推廣到全臺。
國外保母文化相當盛行,寵物保母也行之多年,根據資料顯示,英國寵物保母需商業登記、繳稅,澳洲限定每年接待數量併爲服務保險,香港要求申領動物寄養所牌照、註冊商號、寄養犬貓植晶片,美國科羅拉多州限制3只以下,超過則要課較高稅率。
陳思璇表示,臺灣嬰幼兒托育法令有分保母和托育所,若要幫忙照顧「毛小孩」,只能依照寵物旅館規範,但相關法令又太嚴格,造成不少寵物保母只能去飼主家中照顧寵物,或遊走法律邊緣。
她說,既然寵物保母產業逐漸蓬勃,中央可以先與臺北市合作,建立屬於臺灣的寵物保母管理制度,從試辦開始,若成效不錯再推廣至全臺,讓寵物保母成爲有符合時宜、合理法令可依循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