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玩具手銬打不開急找警救援 22歲男違社維法遭起訴 裁定出爐

男買玩具手銬打不開,找警開鎖士院裁定不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22歲葉姓男子去年在夜市買到1副玩具手銬,覺得好玩將自己銬上,不料事後卻打不開,只好請人向警方求助,事後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攜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將他送辦,但士林地院認爲,葉只是自己玩,並無陳列公衆、擾亂秩序的意圖,手銬沒收但裁定不罰。

22歲葉男去年11月在新北市夜市買到1副仿真的警用手銬,他覺得非常有趣,用視訊打給弟弟炫耀,還用手銬銬住自己,不料因爲沒有鑰匙無法解開,最後只能請朋友報警,由警方到場協助開鎖。

警方依警用鑰匙順利開鎖,但認爲葉持有仿真手銬,依社維法將他送辦,士林地院開庭時,葉男主張自己是私下拿來玩,因打不開才找警察協助,他並非是持有手銬遭警查獲。

士院審酌,葉男並沒有將手銬陳列於衆,亦無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意圖,認定葉並未違反社維法,手銬宣告沒收,全案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