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入…越籍外勞不識路依導航指示 騎電動鐵馬誤闖國道
黎姓男外勞日前騎電動腳踏車從中壢要往桃園市區,不料,卻因不認識路在手機導航下闖入中山高南下車道路肩,且往五楊高架道方向狂飆,國道警察局接獲駕駛報,案即派員趕往將黎男攔下才未發生意外,隨後拖吊車將他及電動鐵馬載下中壢交流道,員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3000至6000元的罰單。
▼黎姓越籍外勞騎電動鐵馬從中壢往桃園,因不識路便依手機導航指示走,不料,卻誤闖國道中山高南向車道且一路狂飆。(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是在13日下午3時許;接獲用路人報案指稱,在國道1號南向61公里五楊高架道中壢轉接道處,有1名男子騎電動自行車在路肩狂飆,員警立刻調閱CCTV影像,追蹤騎士位置,發現該名騎士從國道1號中壢轉接道槽化線,橫跨2車道至外側路肩準備騎上五楊高架道,影像驚險萬分,國道警立即調派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
巡邏員警在5分鐘內迅速趕到現場,,立即趨前攔查,阻止該男子騎上五楊高架道,並將巡邏車停於後方保護男子安全。警隨後瞭解,黎男爲越南籍(25歲)外勞,騎電動自行車原本想從中壢到桃園市區,卻因不熟悉路況,便依手機導航指引行駛,不料,竟誤上國道,員警研判黎姓外勞應該是從內壢交流道誤上國道,共騎了約4公里。
員警擔心黎姓外勞會再次迷途誤上國道,且當時現場寒冷風大,氣溫只有約13度,便由高公局特約拖吊車將其人車載運下中壢交流道,巡邏車則在後方全程護送,並電話通知外勞公司人員,轉告黎姓外勞不可再騎上高速公路,以免發生危險狀況。隨後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機車上高速公路開處罰新臺幣3000到6000元。
國道警呼籲民衆,騎乘機車應注意道路標誌、標線,以免發生誤上國道的危險狀況,如不小心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撥打1968或110求援,警方會立即到場協助,車輛部分則會請拖救隊載運下交流道,以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