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足協反腐外溢!中超聯賽連3任董事長都獲刑

陸中超聯賽連三任董事長都獲刑,馬成全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判刑11年3月。(大陸足協資料照)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大陸足協反腐外溢效果」。湖北省崇陽縣人民法院8月21日上午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前局長、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前董事長馬成全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被告馬成全依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併科罰金7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3個月,併科罰金80萬元;對其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上觀新聞報導,李毓毅、馬成全、於洪臣是連續三任中超董事長,目前三人均已獲刑。中國足球協會前副主席李毓毅19日被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刑11年。中國田徑協會前主席於洪臣於3月26日被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刑13年。

馬成全獲刑十一年三個月,大陸知情人士指出,馬成全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應該發生在2018年退休後。馬成全除了受賄罪之外,還有一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依大陸《刑法》「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包括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其他關係密切的人,以及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其近親屬、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馬成全2018年退休,這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應該是發生在從中超公司董事長職位上退休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