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足壇反貪重判!多名足協前官員受賄獲重刑

陸足壇反貪陸續判刑黃鬆(如圖)七年、辜建明六年、李毓毅付翔各十一年。(澎湃新聞)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大陸足壇反貪行動進入宣判階段,分散各地受審的被告,不約而同近日獲判。8月20日上午,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前部長黃鬆判刑七年;成都市足球協會前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前成員辜建明六年。早一天,中國大陸足球協會前副主席李毓毅與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前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前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同樣在19日判刑11年。

8月20日上午,湖北省鬆滋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前部長黃鬆受賄一案,對被告黃鬆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8月20日上午,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成都市足球協會前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前成員辜建明貪污、受賄、單位行賄一案,對被告辜建明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對其貪污所得依法追繳,分別返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前副主席李毓毅受賄一案,對被告李毓毅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8月19日上午,湖北省嘉魚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前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前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一案,對被告付翔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對其貪污所得依法追繳,返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