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爆黃子佼緩起訴書「前後矛盾」 要法務部:重新審視

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不雅片。(資料照)

知名藝人黃子佼因爲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卻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引發社會譁然。民進黨多位立委今(12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法務部應當重新審視黃子佼的犯罪樣態,主張將提出修法,增加兒少性剝削的量刑程度。

立委邱志偉在記者會中表示,針對黃子佼緩起訴引起社會譁然,看一下緩起訴書部分的內容後,認爲前後矛盾,認爲目前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罰責太過輕,沒有嚇阻效果,也沒有達到預防犯罪行爲人再犯目的,未來要修法,確保足夠制裁力,因此提出3項訴求,「司法應考量犯罪樣態,嚴懲兒少性影像犯罪者」、「勿讓臺灣成兒少保護第三世界,應加重刑罰嚇阻犯罪」、「爲達矯正目的,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者應強制治療」,呼籲法務部、衛福部應該針對相關犯罪樣態予以重懲,並在現行法規提出配套措施,以安定社會人心。

邱志偉認爲,檢察官在緩起訴書內容也提到,觀看相關兒少影像,很可能激起對於兒少的犯罪行爲,但卻僅因爲審酌他沒有前科,影像予以銷燬,竟就認定可以予以緩起訴並寫1200字悔過書即可,這與社會通唸完全不符。

法務部檢察司專委紀致光出席該記者會表示,關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去年修正通過纔開始施行,在行政罰階段,大家逐漸對於這個議題更加重視之後,意識到刑度不足,法務部將會配合檢視相關法規範是否有需要加強地方。

至於緩起訴因涉及個案的部分,紀致光表示,在法律規範的法定刑之下,法務部予以尊重審度結果,但是否有不足有討論空間,目前該案屬於職權送再議之罪名,臺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之後,一定會送到臺北高等檢察署,會盡快做出適當的司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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