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買房「七天內可無理由退訂」
爲提高購房者消費保障,近期大陸若干城市推出買房「七天無理由退訂」政策。(shutterstock)
在房地產市場日趨成熟、消費者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的當下,購房「無理由退訂」開始成爲近期大陸房市改革的新一亮點,被認爲除在深化消費者權益保護,也是房地產行業在優化交易機制、致力提升市場公信力。
長沙市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9日發佈《關於落實購房訂金保護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實施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承諾,指出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後的7個自然日內,可無理由申請退還訂金;超過7天,訂金將自動轉爲定金。相關條款須明確寫入認購書,確保執行透明。
這一政策被認爲直擊房屋交易中長期存在的「定金與訂金混淆」問題,通過設置冷靜期也能緩解購房者的資金安全焦慮。
雖然類似「7天無理由退訂」政策已在一些地區實施,但如何確保實施,廣東省城鄉規劃院李宇嘉建議,應暢通投訴管道、明確受理主體;設定公共帳戶,訂金先存入該帳戶,7天候轉至開發商預售帳戶,7天內退訂可從公共帳戶原路退回,以避免訂金轉至預售帳戶後退款難的問題。同時對承諾卻不履行的開發商則列入失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