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勾結詐團用「紙飛機」聯繫 北院認有串證之虞收押3律師

律師勾結詐團案,北檢約談6名律師,其中3人涉案明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臺北地院裁定指出,鄭鴻威、楊雅涵供述有避重就輕情形,李明潔曾提醒楊雅涵使用可刪訊息的通訊軟體連絡,3人皆有滅證想法,裁定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鄭鴻威慣用通訊軟體telegram與共犯聯繫,該軟體有單方刪除訊息功能,且與共犯之間有大學學長、學妹關係,供述也有避重就輕情形,有事實足認鄭有串供、滅證之虞。

鄭鴻威收受報酬高,基於比例原則,審酌所犯罪名危害司法機關查緝詐欺犯罪、國家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益、鄭的人身自由與防禦權受限程度,認有羈押原因及幣要,諭知羈押、禁止接見。

楊雅涵部分,因此案可能另有共犯,且現今詐欺猖獗,分工角色細密,詐團缺一角則無法繼續經營,基於比例原則權衡後,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諭知羈押、禁止接見。

李明潔與楊雅涵通話紀錄中曾提及,要用可單方收回、刪除訊息的通訊軟體聯繫,足見李明潔也有擔心不法行爲遭查緝,所以使用該通訊軟體滅證的想法;且受鄭鴻威指派爲詐欺車手辯護不只一案,尚有待查案情,基於比例原則權衡後,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北檢認定,律師鄭鴻威、李明潔及楊雅涵涉及組織犯罪明確,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3日早晨已搭乘囚車前往看守所。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