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加碼 四部門提出19項重點舉措
每經記者:張壽林 每經編輯:馬子卿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強化實施保障四個方面提出19項重點舉措。
《意見》明確,聚焦美麗中國建設實際需要,統籌謀劃一批標誌性重大工程項目,加大對接融資支持。《意見》提出了四大重點支撐領域,分別爲支持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生態保護修復。圍繞這四個重點領域搭建美麗中國建設項目庫,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準性。
《意見》還明確了支持美麗中國建設的重點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二是充分發揮碳市場作用;三是優化激勵約束機制。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將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服務美麗中國建設工作機制,加強產業部門、金融部門、市場主體的協同合作。搭建重點項目庫,加強政銀企對接,不定期向各金融機構推送。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及時協調解決政策落地的堵點難點問題。
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意見》明確,聚焦美麗中國建設實際需要,統籌謀劃一批標誌性重大工程項目,加大對接融資支持。按照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要求,圍繞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生態保護修復等重點領域,搭建美麗中國建設項目庫,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準性。
支持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方面,包括引導金融機構服務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地區、黃河流域等區域發展重大戰略。加大對美麗省域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等。
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方面,包括加大對清潔能源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遠距離供熱示範工程、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零排放貨運車隊發展。支持城市和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實施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減污降碳改造、環保裝備更新、工藝流程優化等項目等。
支持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方面,包括加大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業企業環保績效等級提升行動的支持力度。支持重點行業惡臭污染治理和交通運輸噪聲污染治理等。加大對化學品環境管理、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等。
支持生態保護修復方面,包括積極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開展生態狀況評價和生態質量監測。支持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保護,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等。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選擇這四個領域的主要考慮,一是聚焦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領域,圍繞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支持上述領域能夠有力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加快形成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爲導向的美麗中國建設新格局,具有較強的生態環境效益。
二是兼具商業可持續性,上述領域資金需求量巨大,通過強化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環保和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基礎設施改造和工藝流程優化等,能夠獲得較好的市場收益,相關項目具備一定的商業可持續性,滿足按照市場化原則給予金融支持的條件。
強化綠色融資支持
《意見》強調,要着力提升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服務能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在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方面,一是推動金融機構立足職能定位優化綠色金融服務。包括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要突出功能屬性,結合主責主業靠前發力,充分發揮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對美麗中國重大項目建設的融資支持作用。國有大型銀行要發揮領頭雁和主力軍作用,完善綠色金融工作機制,不斷提升美麗中國建設融資對接效率等。
二是健全金融機構內部管理體系。包括完善工作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綠色低碳轉型領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態信用行爲激勵機制,將企業降碳、減污、擴綠等表現作爲貸款審批、額度測算、利率定價的重要參考因素。優化流程管理,鼓勵將氣候和生物多樣性相關金融風險納入業務審批全流程管理,優化綠色金融業務審批管理,提高綠色項目審批效率等。
三是強化綠色融資支持。包括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對接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項目融資需求,深入挖掘環境權益價值,合理確定資產評估價值和抵質押率。大力發展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和轉型債券,支持試點發行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建設主題債券,募集資金加大美麗中國建設項目投資等。
四是推動綠色金融與科技金融、數字金融協同發展。包括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業務模式,爲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重大行動、重大科學裝置和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提供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減污降碳、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新污染物治理、生態環境安全等重點領域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綠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強等。
在豐富產品和服務方面,包括探索區域性生態環保項目金融支持模式、發揮碳市場作用、穩妥開發資源環境要素融資產品和服務、加強對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金融支持、拓展多元化氣候投融資服務、發展綠色消費金融業務等。
探索區域性生態環保項目金融支持模式,要明確區域性生態環保項目的範圍和標準,準確把握項目資金需求特點,突出服務支撐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有關目標任務,支持生態環境領域重大工程建設等。
發揮碳市場作用,要在穩步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行業覆蓋範圍,逐步豐富交易品種、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的同時,充分利用市場現有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體系,整合優化碳市場交易、清結算等制度安排,研究完善碳市場相關准入、交易、服務等技術規範,穩步推進金融機構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等。
穩妥開發資源環境要素融資產品和服務,要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與資源環境要素相關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金融機構探索將資源環境要素作爲合格擔保品,鼓勵探索資源環境要素擔保貸款等。
加強對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金融支持,要加大EOD項目信貸支持力度,優化項目貸款條件,提高項目融資效率。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生態環境治理內容和關聯產業一體化實施的EOD項目給予整體授信等。
拓展多元化氣候投融資服務,要支持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培育具有顯著氣候效益的重點項目,探索多元化氣候投融資工具和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等。
發展綠色消費金融業務,要支持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推進“碳普惠”體系創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