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評李易峰被行拘:以儆效尤 讓劣跡藝人退無可退

中共人民網評李易峰被行拘:以儆效尤,讓劣跡藝人退無可退。(圖/翻攝李易峰微博)

中共人民網評李易峰被行拘:以儆效尤,讓劣跡藝人退無可退。(澎湃新聞)

中共黨媒人民網14日發表署名鐘樂的藝評指出,北京警方11日通報大陸演員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隨着「實錘」落地,多家品牌終止與其合作,錯愕的粉絲紛紛「脫粉」。更多網友則表現出不解:違法藝人屢有前車之鑑,爲何仍有「頂流」不斷跌落?

藝評表示,近幾年,演藝圈藝人接二連三口碑「翻車」,除了藝人失德問題,也有其結構性成因。一方面,部分經紀公司藝人准入門檻低,一些產業鏈從業者爲了迎合受衆口味,重流量輕藝德,甚至爲某些品行不端的藝人「開綠燈」;另一方面,劣跡藝人違法後承擔的經濟成本太低,有人甚至憑藉之前高昂的代言費繼續奢侈的生活。

此前,中宣部、中央網信辦等多部委陸續發文,要求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力度,各行業協會也表態「對劣跡藝人零容忍」。一系列重拳出擊,爲藝人們敲響了警鐘。而藝人「塌房」之後,除了道德譴責和行業懲戒,還應提高其違法成本,使其承擔鉅額的經濟賠償,讓他們「輸不起」,才能更有效地以儆效尤。

文章認爲,品牌方、影視公司與藝人簽訂合同,看中的是其名氣、形象和影響力。藝人作爲公衆人物,既然享受了社會影響力所帶來的名利光鮮,也應該承受不良行爲導致的嚴重後果。品牌方、影視公司應與公衆建立「零容忍」共識,明確合同條款,提前算好「經濟帳」,對藝人違法失德加大索賠力度。除了避免自身受損,更能倒逼藝人愛惜羽毛,規範行爲操守。只有給藝人套上「經濟枷鎖」,讓其「退無可退」,才能對藝人產生有力震懾,使其潔身自好,守公德,嚴私德,讓演藝圈更加風清氣正。

藝評強調,同時,藝人的經紀公司也應從衆多「翻車」案例中吸取教訓。藝人和經紀公司往往是利益共同體,藝人光環越大,經紀公司的連帶責任也越大,藝人出現劣跡,經紀公司也難逃其咎。對於某些故意掩飾或縱容藝人不法行爲的經紀公司,有關部門加強聯合懲戒,品牌方、影視公司加大索賠力度,全行業也應及時抵制,使其跟藝人「一損俱損」,難以翻身。

無論是不是「頂流」,粉絲量有多大,演藝圈對任何人都不是法外之地。相信在多措並舉之下,行業亂象終將得到有效遏制,演藝界更加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