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203旅下士遭霸凌輕生 監院認國防部心輔、管理機制疏失

陸軍步兵203旅柳姓下士教育班長於2020年11月在營區輕生身亡。圖爲三軍九校院入伍生團進行震撼教育。(示意圖,非當事人,軍聞社)

陸軍步兵203旅柳姓下士教育班長於2020年11月在營區輕生身亡,監委賴振昌、葉大華啓動調查發現,柳姓下士入伍2年多就經歷多次單位轉換,且在休假期間屢屢被要求回報公務,且未察覺他早已有自傷徵兆,認定陸軍203旅內的管理機制和文化有缺失,國防部心理輔導及自殺防治措施不足,核有疏失,促請國防部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柳姓下士在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依規定休假,卻在休假期間屢遭上級長官、同仁透過通訊軟體多次聯繫公務,並在11月10日因未依時任蘇姓連長口頭律定報告班兵開立假單一事而遭責罵,儘管事發當時柳下士已向代理人(輔導長)報告班兵開立假單一事,但蘇姓連長仍認應事後向其報告。

監委認爲,此屬柳下士休假期間卻仍被要求進行公務回報,顯然未落實代理人制度。按203旅單位主官(管)要求屬員執行單位回報作法,與現行國防部規範代理人制度顯有不同,國防部允宜就相關管理措施積極檢討,並應究責本案相關失職人員。

監委指出,柳姓下士剛入部隊,就即經歷多次單位轉換,新進士官養成不易,本職學能尤爲重要,多次環境調整不僅考驗新進士官適應能力,也挑戰幹部的領導統御能力,針對不適服之志願役官兵,國防部訂有國軍退場機制。

監委表示,國防部調查稱柳下士曾於109年8月向上級長官表達有離開軍旅的想法,經幹部約談後,柳下士遂改變退伍想法,然此與柳下士之姊表達柳下士於109年11月身亡前仍未改變退伍之想法明顯相佐,顯然柳下士對退場機制的理解及感受,與基層幹部接受訊息顯有落差,且單位未確實與柳下士家屬聯繫與釐清。

監委強調,查近年國軍軍士官兵各級自傷及不適服退場人員數據顯示,「士兵」階級約佔近3年申請退場軍士官兵之9成,且近10年國軍自傷案件中「士官兵」即佔所有案件的7成5,爲我國募兵制度推動以來的重要警訊,國防部雖訂有國軍退場機制,然是否確實尊重人員各別服役意願、明確宣導並落實國軍退場機制,妥適協助士官兵任職及退伍,宜儘速檢討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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