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教德》竭澤而漁的能源政策

僅過去一年間,光是七股沿海的海埔新生地,已有高達兩成被光電業者租走或買下改爲架設太陽能板。

純就經濟利潤觀之,光電業者一年付租金30萬元,比起租給養殖戶或農耕者僅收到區區幾萬元租金,或政府給予農民每分地不休耕補助4500元到最多9000元,相較之下獲利相差數倍甚至數十倍,地主或農漁民當然會選擇把地租給光電業者。

根據非核家園能源政策目標,2025年綠能等類再生能源要佔總髮電量的兩成,但目前再生能源比例不到百分之五,換言之7年內綠能發電所佔比重必須再增加3倍以上,因此種電背後商機非常可觀。農委會也大開善門,放寬供光電業者架設太陽能板的範圍,從原先的不利耕作區放寬至埤塘、漁塭、溼地等。這種全民大種電的政策作爲,幾乎與六十年前大躍進時期的全民大鍊鋼狂想異曲同工!

然而,太陽能板本身就是高耗能產業,生產過程耗費可觀的電力、水資源和高導電的稀土族元素或重金屬原料,太陽能板在長期風吹日曬下不僅發電功能減退,內部所含的重金屬釋出更容易導致水質與土壤污染,對農地、漁塭、埤塘,特別是被稱爲「大地之腎」的溼地都被一股腦投入種電,竭澤而漁短視近利已至於此。

這批數量龐大的太陽能板日後若缺乏務實可行的整體回收暨再處理機制,土壤或水資源一旦遭到重金屬污染,都將導致難以復原的生態環境災害。

另一個更讓人擔心的問題是糧食自給率。臺灣糧食自給率目前僅有三成多,若愈來愈多農地不種糧食改爲種電,糧食自給率只會每下愈況,但若國際市場進口糧食原物料價格飆漲,難道要靠吃電充飢嗎? (作者爲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