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棄守生產土地 張麗善籲請中央檢討能源政策

雲林愈來愈多農漁民棄守世代耕作或養殖的土地同意種電。(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左)16日質詢農漁民棄守土地讓光電業者種電的趨勢,縣長張麗善呼籲中央檢討能源政策。(周麗蘭攝)

雲林縣內被畫爲不利耕作區、低地力地區、漁電先行區等可種電範圍廣,近來許多農漁民逐漸棄守,縣議員呼籲縣府應盡力改善生產環境。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中央的作法讓地方政府也無法把關,呼籲中央重新考量能源政策,雲林縣也必須農工商並進,發揮土地價值是當務之急。

縣議員李明哲16日質詢,雲林縣許多田地被畫爲不利耕作區,淪爲種光電板的農地,扭曲制度,縣府是否只能配合?或積極把關爲農、漁民找生機。

李明哲指出,中央想盡一切辦法找地、圈地給光電使用,地方政府隨政策走最容易,但云林不能這樣做,雖無法讓光電業者不申請,但縣府可爲農、漁民建構優良的生產環境,用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方式保護雲林的農業及養殖業生產基地,使農民維持本業,有利可圖。

縣長張麗善答覆,中央巧立名目種電,達到2025年再生能源20%目標,除畫不利耕作區、低地利地區、漁電先行區,現在又找臺糖、國有財產署的低地力、不適合耕種區符合他們種電的需求,現在極端氣候衝擊下,農民收入不穩、缺工、物價指數波動,確實有吸引力。

張麗善表示,光電業者取得同意函,縣府也很難控制,中央政府只要支持,未來農地會一直種出光電板,據聞太陽能光電收購價從一度4元漲到9元,她認爲未來電價一定要上漲,電壓也不穩,她建請中央重新考量能源政策。

張強調,任何政策最重要是民意支持,愈來愈多人反對到處種太陽能板,這畢竟是大家居住的環境,民間的聲音中央要聽得見;雲林也還有很多事要做,必須農工商並進,她不希望每年畢業6000個孩子都要外漂,發揮土地價值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