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環評報告:水污染與噪音污染是禍首 這幾省最嚴重

陸權威報告水污染與噪音污染爲環境侵權兩大類型。(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5日報導,今天是大陸「六五環境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2023年度《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報告》)顯示,近三年環境侵權各類案件中,水污染與噪音污染是最爲主要的兩大類型,損害賠償請求居於首位,爭議焦點集中於侵害事實、賠償責任主體等。

《報告》由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中國環境司法發展研究課題組共同完成。

《報告》顯示,環境侵權案件數量繼續呈下降趨勢,地域分佈不平衡現象依然存在。課題組對83份環境污染侵權案件判決書的整體觀察以及企業合規抗辯問題的針對性分析發現,2021、2022、2023年的環境侵權報告中檢索獲取的裁判文書數量分別爲220、117、83份,判決書樣本總量的整體下降導致絕大部分省份案件數量出現明顯下降。與此同時,部分省份環境侵權案件數量起伏較大,重慶、河北、吉林案件數量呈現先減後增態勢,上海、山東、陝西案件數量呈現先增後減態勢。

從案件類型來看,《報告》稱,環境侵權案件數量最多的爲水污染與噪音污染案件,與2022年相比,2023年噪音污染案件與水污染案件的佔比有所下降,但仍超過30%。損害賠償請求居於首位,爭議焦點集中於侵害事實、賠償責任主體等。

《報告》顯示,環境行政案件數量上升,以環境行政處罰、環境行政強制等爭議爲主,案件審理突出實體合法性審查的特徵。環境刑事案發數量再創新低,司法機關加大刑事司法政策供給,更加契合生態環境法益保護的刑事司法特性。

《報告》還顯示,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依舊爲民事公益訴訟多、行政公益訴訟少、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更少的狀況,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爲主;社會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數量不多,但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與執行更加緊扣國家戰略、注重處理髮展與保護的關係,呈現新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