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密醫國中學歷行醫40年 遭揭穿轉行種田

許姓男子僅國中畢業,自稱是「許醫師」,在彰化縣鹿港鎮開診所行醫40年才被查獲是密醫。(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許姓男子僅國中畢業,自稱是「許醫師」,在彰化縣鹿港鎮開診所行醫40年才被查獲是密醫。(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縣1名僅有國中學歷的69歲許姓男子,在鹿港地區自稱「許醫師」,開業看診長達40年,因收費低廉,號稱看百病,患者無數,直到去年才被查獲是密醫。檢方以許男長年「行醫」幾乎都亂看診、亂開藥,病患小病變大病,草菅人命,建請院方不宜緩刑,但一審法官認爲他年事已高,再爲害的可能性已低,日前雖依《醫師法》判刑1年6月,但同時宣告緩刑4年。

判決指出,被告許男明知自己僅曾受診所僱用擔任醫療助理6年,且不曾受有醫學科系教育,亦未經醫師考試及格及未依《醫師法》規定領有醫師證書,不得擅自執行爲病患看診及開立藥方、注射藥物等醫療業務,竟基於違反《醫師法》之犯意,從1983年起,在鹿港開業看診。

許男以「許醫師」名義行醫,爲不特定求診病患進行看診、問診、開立藥方、給予藥物、注射藥物及書寫病患處方箋,其中開立藥方給予藥物1日的費用爲80元、2日的費用爲150元、3日費用爲200元,注射藥物另加收100元至150元,直到2023年12月21日爲警查獲時,共計獲利252萬元。

許男接受檢警偵訊時說,他雖僅國中畢業,但有在診所當過助理好幾年,懂得看診、打針及開藥,他都根據病人主述症狀開藥。

許男幾乎「行醫」一輩子,被揭穿是密醫後,改以種植稻田維生,每季收入約4萬元,其家中成員尚有配偶、5個小孩、9個孫子,其中1個兒子、3個孫子與其同住,經濟狀況普通。

法官審理認爲,被告許男犯《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0萬元,及應於緩刑期內依執行檢察官之指揮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法官指出,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本院審酌被告年約60多歲,於犯罪後自始坦承犯行,經此偵查、審判程序及科刑之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因認其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