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南區前副總涉吸金聲押!兒子、分處長交保 檢:請受害人踊躍檢舉

龍巖南區營業處爆吸金,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曾靖雅表示,營業處吳姓副總聲押,其子與分處長交保候傳。(圖/記者洪正達攝)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龍巖集團南區營業處日前被爆出違法吸金逾3億多元,調查局接獲檢舉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27日帶隊前往吳姓副總住所等4處進行搜索,查扣商品轉約、民衆投資明細、匯款明細等資料,將吳姓副總及其子,以及名曾姓女幹部帶回調查,其中吳姓副總28日凌晨遭聲押,其餘2名各以50萬元、20萬元交保候傳。

地檢署表示,吳姓被告系龍巖公司南區前副總經理,另名吳姓被告爲該公司前南區某營業處長,曾姓被告爲前某分處長,3人於任職期間涉嫌以「塔位、墓園及生前契約轉約獲利投資方案名義,向民衆吸收資金,投資計劃以35至42天爲一期,不論投資損益,到期後將返還本金及10%利潤,換算年利率高達86%至104%不等,假藉投資之名及以前金養後金方式向民衆吸金,初步清查,從2017年起到該案發生時,至少120多人受害,吸金金額至少3億元以上。

▲▼龍巖南區營業處爆吸金,涉案的吳姓副總之子與曾姓分處長交保候傳。(圖/記者洪正達翻攝)

檢察官訊問後,認爲吳姓被告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項及第29 條之1之規定,觸犯同法第125條第1項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28日凌晨1點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一名吳姓被告及曾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無聲請羈押必要,各諭知交保50萬元、20萬元候傳,目前全案持續擴大追查中,地檢署也呼籲受害民衆儘速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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