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貞鳳:信託監察人 成父母分身

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劉貞鳳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劉貞鳳指出,智障者家長總會從試做信託契約範例到推廣信託不遺餘力,而信託對苦於不知如何確保心智障礙兒在父母年老或過世後未來生活財源與照顧問題家庭而言,信託有了另一種值得參考的選擇。

劉貞鳳說,家中也有心智障礙兒,也規劃信託,但一路看來,由於信託要求要經過「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等於設有門檻,但智障者家長總會經過理監事的討論,若有家長需要「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智障者家長總會也會幫忙。

提及信託,劉貞鳳指出,現在很多人用「保險金信託、遺囑信託」,而信託有點像保險,可以事先規劃,也希望錢有用在刀口上,而當中的信託監察人就像是以後的父母分身,是相當重要。她建議,可以依照小孩的情況,設立信託監察人,甚至盼望未來能有專業機構或有一個專門擔任信託監察人的機制,讓信託更加完整。

她強調,信託好處很多,包含財產獨立且安全;保密(交易均由受託人爲之,原財產所有人身分不會曝光);彈性(完全依委託人指定之方式保管及使用信託財產)。預先分配財產,避免子女因遺產反目。減輕子女或手足壓力。因此,透過信託,可以讓富傳承很多代。

劉貞鳳表示,不要單單隻有保險金信託、遺囑信託,以父母規劃信託爲例,信託在父母生前就要開始運作,才能適時修改信託,可以依照需求隨時修改。另外,父母一定要備妥遺囑,好好規劃分配遺產及預定繼任之監護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