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美芳促成修法 新北千餘宮廟可望合法接水電
板橋廣和福德宮則是新北市第一間通過審覈可合法接用水電的宮廟。(王揚傑攝)
新北市約有3700餘間宮廟,其中7成以上沒有建照、使用執照,以致無法接用水電,必須借用鄰居的水電維持,經市議員劉美芳提案修正「新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並於今年9月通過頒佈,約1500間宮廟符合條件可提出申請,板橋廣和福德宮則是第一間通過審覈的宮廟,終可合法接用水電。
鑑於大部分宮廟都具歷史背景,是民衆的信仰中心,無法合法接用水電確實不便,劉美芳遂參考桃園市作法,提案修正「新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並於今年9月完成修訂並頒佈,在2009年6月24日前設置的宮廟,且建築本體不超過50平方公尺,可向區公所提交接用水電申請函,審覈通過後依函向臺電、自來水公司申請水電。
劉美芳表示,民政局雖是宮廟的主管機關,但無使用執照的宮廟接用水電的部分則需其他相關局處協助配合。桃園市前幾年已修訂接用水電辦法,造福許多土地公廟可合法申請接用水電,這次新北市修訂後也將造福許多宮廟。